补偿机制更实际
直到科技越来越成熟的今天,疫苗依然不是百分之百安全,不良反应是所有人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就如以为网友所说:无论概率是多少,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就是100%,甚至可能毁了一个幸福的家庭。
为此,,各国政府一方面推动有效降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风险的研究,另一方面,建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机制。
1988年,美国国会通过并实施了《国家疫苗伤害补偿程序》。它为了解决无过错疫苗伤害的民事诉讼要求,旨在生产者和受害者之间寻求这种平衡,既保护看生产者和健康服务提供者,又使受害者得到及时的救济。
受害人可根据国家儿童疫苗损伤法令的疫苗表列举的条件提出申请。该申请须通过美国卫生部的医生审核,之后再通过相应程序,由司法部作出是否补偿的决定。补偿的经费,则来源于每剂疫苗75美分的特别消费税。
我国也已建立了预防接种异常的调查诊断、鉴定方法以及补偿办法。规定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给予补偿,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或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