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定时做产前检查
孕妇定期做产前检查的规定,以便于早期发现问题,及早纠正和治疗,使孕妇和胎儿能顺利地渡过妊娠期和分娩。整个妊娠的产前检查一般要求是9~1 3次。初次检查一般在怀孕4个月,怀孕4~7个月内每月检查1次,怀孕8~9个月每2周检查1次,最后1个月每周检查1次;如有异常情况,必须按照医师约定复诊的日期去检查。以及于及时纠正。因此,定期做产前检查对顺利分娩是十分必要的。
准妈妈在孕期第12周时正式开始进行第1次产检。一般医院会给妈妈们办理“孕妇健康手册”。日后医师为每位准妈妈做各项产检时,也会依据手册内记载的检查项目分别进行并做记录。 << 怎样做好孕期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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