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宜怀孕?

2014/9/10 来源:医网论坛a-A+

  7.肺结核患者

肺结核病患者,应该在治疗之后再怀孕。一方面,肺结核属于慢性消耗性病,怀孕不仅会加重母体的负担,还会让胎儿缺乏营养;另一方面,在服用抗结核药物时,这些药物很可能影响胎儿的智力发展水平,甚至导致先天性耳聋或畸形的发生。此外,怀孕后很容易出现早产或者流产。

  8.甲亢患者

甲亢属于代谢紊乱疾病,患者怀孕很容易造成早产、流产和死胎。甲亢病患者怀孕,不仅会增加母体的生理负担,还会使病情进一步恶化;并且在进行治疗的时候,往往要服用药物,这就会使胎儿的甲状腺功能受到影响,严重的话,可能出现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

  9.哮喘病患者

长期患有哮喘病的患者,心肺功能受到损害,不适宜怀孕。哮喘发生的时候,往往出现呼吸困难、全身性缺氧症状,这些症状会加重胎儿缺氧,导致胎儿发育迟缓,更严重的还可能导致早产或者胎儿死亡。

  10.癫痫病患者

癫痫病遗传的可能性很大,如果还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不宜要小孩。癫痫病在发作的时候,患者无法控制它的时间和地点,而且往往带有强烈的抽搐症状,甚至还可能出现脑电波的异常放电。而这些症状对于胎儿来说,都是致命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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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baby/a/20140910/9990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