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妈妈用药牢记三原则

2013/1/5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a-A+

  孕期用药误区包括:

  一、孕期患各种疾病需用药物治疗时不肯用药,以致病情加重。

  二、孕期患疾病需用药物治疗,药物选择不合理。我们认为孕期用药既要谨慎,但也不要有了疾病忌讳用药。有些疾病如不及时治疗,疾病本身也会对胚胎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危及孕妇生命。例如,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可导致胎儿早产、宫内死亡、新生儿窒息并可危及孕妇生命;糖尿病母亲妊娠后,如不积极控制血糖,胎儿可能出现循环系统的发育缺陷、先天性心脏病等;妊娠合并念珠菌性阴道炎者可导致早产、胎膜早破、绒毛膜炎及新生儿真菌感染等。

  准妈妈用药牢记三原则

  一、妊娠的最初3个月是胎儿的各器官分化、发育、形成阶段,3个月以后,除生殖器和中枢神经系统进一步发育外,胎儿的多数器官均已形成。因此,在妊娠前3个月尽可能避免用药。

  二、当需要用药时,孕妇应请教医生,不要自行服药。在孕期禁止服用目前已明确的有可能致畸的药物。在有多种药物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应尽量选取在临床上使用时间较长的、相对安全的、对胎儿毒副作用小的药物,尽量避免大剂量、长时间或多种药物一起使用。病愈或基本痊愈后要及时停药。

  三、患有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的孕妇,妊娠后应根据病情适当减少药物用量,或选用对胎儿影响较小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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