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月引产的危害有哪些

2014/4/15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a-A+

4、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

患这些病症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力不济,继续妊娠时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应当考虑引产。

5、慢性肾炎

患有肾炎的孕妇在怀孕后会加重肾脏负担,促使各种症状加重,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妊娠。

6、胎儿畸形,无法生存

以超声波等法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也需立即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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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lady/a/20140415/9915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