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口服摄入的毒物,除非是毒物性质不许可,如强酸、强碱等腐蚀剂或吞服煤油、汽油,以及患儿神志不清不能配合外,否则应对所有摄入毒物进行清除。一般毒物在吞服6小时内均应催吐,可以喝大量的微温盐水(半量盐加入250毫升水)或牛奶3——4杯后,用棉棒、筷子或手指等刺激咽部催吐。
误服强酸者可先服用蛋清水1000——1500毫升,以稀释酸的浓度,继之可口服蛋清、牛奶、豆浆200毫升或花生油150毫升,忌服碳酸氢钠。误服强碱者可先服用醋以中和之,然后服用生蛋清、牛奶或植物油。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患儿病情仍无好转甚至恶化,则需立即送往医院抢救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