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性生活三大心理误区

2011/1/15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a-A+

  二、过分强调性技巧的作用在特定夫妻的特定情况下,极其适当的性技巧会产生有益的作用。但我们也一定不能忘记,性技巧必须有4个最根本的前提条件:首先,夫妻双方都必须绝对自愿、真正需要。否则,不仅是侵犯对方的人格尊严,而且会造成双方的心理伤害,一定不会产生好效果。其次,夫妻感情必须相当好。

  第三,双方性知识和性态度的水平必须非常一致。

  第四,所用性技巧必须是经过严格的科学检验并在临床医学中证明了其适用范围的。任何夫妻感情和知识的不一致、任何道听途说和一知半解,都会使性技巧产生相反的不良作用。尤其重要的是,性技巧本身既不能制造出爱情和关切之情,也难以充分地沟通与交流。在我国,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妻子既不需求也不欣赏丈夫的性技巧。

  她们尤其反感丈夫把自己当成某种“工具”或“舞台”,让男人在那里一味地“使用”或“表演”。这种情况下,夫妻只会日益隔膜、冷漠乃至冲突。凡是美满夫妻都知道,最高级、最通用的“性技巧”,实际上不是动作而是心灵,是尽可能多地把爱慕、依恋、亲密和关心的真情倾注和浓缩于性生活之中。

  三、过分狭隘地理解性生活在夫妻性生活中,男性最终是会出现射精的,但这既不是性生活的全部内容,也不是它的首要目标。性生活是表达爱情的载体。它必须包括事先的心理准备阶段,而且最终结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准备阶段是否恰当,是否充分。

  有些丈夫把自己的生理过程看作第一位的、不可调整的,结果常常过于急切、粗暴和简单。在我国城市夫妻中,从来没有相互亲吻过的人占到1/4,从来没有深接吻的超过一半;根本不抚摸妻子的占到41%~53%。但是与此同时,却有83%的人认为自己的婚姻很满意或比较满意。

  由此可见,并不是丈夫不爱妻子,而是他不会爱,过分强调最终的生理结果,却忽视了情绪准备的过程。横向比较一下,某些高文化、高情感的夫妻,近乎100%都有过而且常有几乎一切种类的爱抚行为。他们真正把性看做一种生活,看做是在“做爱”而不是完成生理任务。这无疑有益于婚姻稳固和提高质量,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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