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自由or性管制?老祖宗的性和爱

2015/8/16 来源:飞华两性a-A+



  孔子删诗与礼教运动

《诗经》时代,是一个道德发育成熟的时代,也就是说,是一个文明正在被建设起来的时代。既没有统一的文化,也没有统一的道德,曾经是自由或者说具有极度自由的男女性的结合,正在经历礼教化的改造。这也是对人类社会结构最为关键的改造,而这改造乃源于一种创造,即对一种稳定的婚姻形式的创造发明。这个被创造发明出来的婚姻形式,便是家庭婚姻制:男子娶亲,女子离开自己的家,和男子共同建立一个新的家庭,女子与子女和财产均属于丈夫所有。这就是《蝃蝀》篇中“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所怨言的一个普世制度。

并非仅仅周公如此制礼。周公之礼在中外都有相似的形态,只有少数族裔还有走婚等女系氏族的传统。今日人们已经无法清楚为何中西古人会选择“男娶女嫁”这样一种婚姻模式,并同时将其确定下来,作为一种固定的社会模型普遍施行。随着这种婚姻模式而来的是成型而稳定的家庭、随之稳定下来的社会形态,以及随着家庭社会成型而逐渐围绕统一稳定的家庭和社会,建立起相应的道德机制。很明显,古人和今人都从其中受益良多,所以奠定这个“以礼相待”的婚姻模式的先王后妃,永远被人称颂。《关雎》因为对婚姻礼教的推崇而位居《诗经》第一篇,其来有自矣。

只可惜,道学随礼教而兴盛,女子渐渐因为被控制而失去力量,于是女子的地位就越来越下降了。我们看《诗经》、《春秋》、《左传》等先秦文章之内,女性还有很充分的话语权,那时男子去古未远,尚未完全忘恩负义。及至后世陋儒,如南宋朱明,女人那就完全下了地狱或者根本就等于地狱,需要尽诛之而后快;惟为国家民族计,不得不保留这个低等物种。

周公制礼的时代,男女之间的性关系其实还是自由的。男女长成,互相悦慕,而有“风”事,乃人情之必然。周公制礼,不过是令互相悦慕野合之男女,能够以“男娶女嫁”的形式成之以礼,并且能够有始终的婚姻家庭关系。《诗经?国风》中描述了大量的婚前甚至是婚外、非婚性关系,同时也尽力描述了不合于礼、没有婚姻保障的两性结合带来的痛苦悲剧。既尽力地描摹了两情相悦的欣喜与幸福,也同情那被遗弃的男子,以及不幸被弃的女子。在那个时候,人们可以自由结合,当然也可以自由离去,性关系不一定要有家庭和婚姻。

  但是周公制礼便是要以这个性关系为核心,建立起稳定的家庭婚姻制度来。所以在《关雎》中,关雎固然是水鸟的思春发情,两性结合,纯属“发之于情”,而君子淑女自然有异于禽兽者,终须“成之以礼”。其实这君子淑女在生活中是能够互相认识的,甚至可以肯定他们已经有过性接触,而“礼成”,是教化的必须手段和目标。同时,《诗经?国风》除了《关雎》这种歌颂“成之以礼”的爱情之外,还有大量纯粹的爱情诗,仅仅描绘男女发之以情的爱慕,男子之间的互爱,女子追求美男的痴情。孔子未曾删去,实因为不管是成之以礼还是成之非礼的性关系,其中种种感情,对于人类都是自然存在的,是常常发生而必须珍惜的生命感受。

孔子删诗,按“成之以礼”和“成之非礼”两条线索来编订归纳,并包涵各种非礼关系带来的不幸与痛苦,遂使《诗经?国风》从普遍的性关系指南,跃升至礼教的名器,以“成之以礼”的幸福满足,来反衬“成之非礼”的不幸痛楚,达到风化水平的新高度,也是审美和道德的新高度:诗教。如此,孔子删诗,方得“思无邪”之三百篇。

孔子的时代,男女的交往,仍然是自由的,虽然礼教和耻感的尊严,已经牢牢地树立起来,但也只是作为道德的戒条、风化的教材,尚不足作为做杀人的利器。婚前性关系和婚外性关系,虽不被鼓励,但是作为“人情之常”,仍旧是可以被接受并被理解的。及至后世,社会上层和下层的男女,仍具有此种自由。从古往今来的传奇小说志异故事中,还是可以看到男女非礼之情存在的影子。只是在某个阶层,如中等贵族,可以实行对女子的隔绝,遂可以要求和实现绝对的“男女大防”。而社会高低两端男女的性关系,仍具有奔放自由的本能面目。如皇族、贵族及下层民间,男女间因为不能隔离而有活泼生动的性的情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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