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系统花钱收买打假人
这些药店有很多假药和假劣保健品,不少是被他以前举报过并被认定的
除了凯旋门保健品市场、上海立志中药店有限公司岭南店,5月14日和15日,高敬德又带着记者去了闸北区、虹口区、杨浦区、徐汇区、普陀区等一些地方的多家药店和保健品专卖店。
高敬德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这些药店有很多假药和假劣保健品,不少是被他以前举报过并被认定的,有的店还因此被查处过。
但是,为什么曾被查处过的假药、假劣保健品仍在销售?高敬德认为,根本原因是国家法定的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不力,严重失职,有的甚至包庇纵容。"猫不抓老鼠,老鼠不成精?"
比如2010年10月,高敬德向杭州市药监局举报,杭州宏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五堡第三连锁店售卖假劣保健品。杭州市药监局2011年书面答复高敬德称:经调查,是营业员以个人名义购进,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作出对营业员个人罚款700元的处罚。
2009年,杭州市天城路一保健品店销售假劣"嬉春丸"、"美国伟哥"等。高敬德举报后,杭州市江干区药监分局的执法人员并没有马上稽查,而是和他商量,告诉他只管拿到奖金就算了,如果对方跑了他一分钱也拿不到。高敬德没有同意,于是再到现场,但假药已经踪迹全无。
后来,在该店铺后面的房间里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了假药。据高敬德当时核算,案值有5万多元。
5月15日,高敬德当着《法治周末》记者的面给江干区药监分局某科长打电话,该科长告诉他局里认定的案值大概是两万多元。并告诉他如去杭州,可以叫卖假药的人一起过来协商解决,把案件了结。
此外,高敬德暗访时看到有疑似假药向药监部门举报后,疑似假药或从药店消失,或药监部门表示不能现场确认。现场确认也只是做罚款处理。举报后,只要高敬德第一时间不在现场,药监部门十有八九告诉他没有查到所举报的假药。
高敬德对记者说,这些现象在他的打假经历中经常出现。
今年"3·15"前夕,高敬德和山东电视台的记者发现了两家药店在卖假药,便到上海市虹口区药监分局举报。经过多次向领导请示、拖延了1个半小时并问清了药店的详细地址后,执法人员才跟他们一起到该药店。但柜台上原来摆放的那些药品和保健品全都没有了。销售人员解释,那些都是小厂的产品,小厂下午来人取走了。
此时,高敬德和记者又请求执法人员到另外一家他们事先踩好了点的药店去检查,而且在到达之前,高敬德拒绝说出那家店的名称和地址,只是带路。结果便查获了不少假药和假劣保健品。
高敬德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药品打假是药监部门的法定职责,他作为一个社会人,其打假行为本应得到药监部门的认可和支持。事实上,他不仅很少听到一句感谢的话,对某些药监单位来说,倒成了一个很不受欢迎的人。甚至近年来,有上海、南京等地方的个别药监局人员还意欲收买他,要他不要在辖区内打假。作为回报,一年给他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的生活困难补助。
为此,高敬德给记者播放了一段今年3月山东电视台录制的视频。
记者在这段视频中看到,高敬德按下座机免提键,拨通了一个电话。
他问对方:"是某科长,对吧?"
"你哪位?"被称为某科长的人问。
"我高敬德,你不是讲一年不举报给我五百块钱吗?"高敬德问。
"现在一年到了吗?"某科长反问。
"我知道一年还没到。"高敬德答。
"晓得了,你到时候过来。"某科长答道。
药监部门不作为
虽然拿到了不少"立案通知书",但还没有被告知一个处理结果。高敬德说,只立案不查处,有什么用!
2009年9月,高敬德在杭州发现了"大气一转方"假药,杭州市药监部门查处后告知他源头在上海。于是高敬德便追到上海。
发现窝点后,高敬德订了7万元的货。上海市药监局接到他的举报后也派人赶到现场查扣了货。
高敬德说,直到目前,这起假药案也没有处理。他曾多次找到药监部门,被告知批准文号是陕西的"消"字号,已经转到陕西那边处理。而陕西方面则告诉高敬德,他们根本没有收到上海方面的材料。
高敬德认为,按照有关规定,案发在上海,就应该由上海方面查处。于是他又多次找到上海市药监局,追问为什么移送到陕西处理,并要求给他书面答复。
后来,上海市药监局给他出具了一份他认为所问非所答的书面答复,告知他"程序合法……处理结果并无不当"。
事实上,很多时候高敬德举报后,药监部门通常只是给他一份立案通知,但迟迟不予查处。自去年12月至今,高敬德虽然拿到了不少"立案通知书",但还没有被告知一个处理结果。他说,只立案不查处,有什么用!
高敬德认为,假药一经查出,药监部门就应追查源头,顺着零售、批发、生产几个环节一路查下去。但这么多年来经他举报的,还没有一起被追查源头的。通常只是查出后按货值的两倍至5倍进行罚款。
高敬德认为,药监部门还应该将查出的假药及时下架处理,并通过一定渠道把假药的名称、生产单位等信息向社会公布,让老百姓知晓。如果老百姓知道了某种药是假药,就不会再去买了。但是据他所知,目前药监系统还极少这样做。
闸北区药监分局一位科长向《法治周末》记者倒苦水称,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任务重人手少的问题。仅闸北区就有药店100多家、400多家医疗器械专营店,还有30多家医院。而分局具体负责市场监管的药品监督科和医疗器械科,加起来才6个人。按照要求,每年要对药店检查达到200%,即一家药店最少要查两遍;对医疗器械专营店的检查要达到100%;每年还要抽检1000种药;同时,还要完成上级布置的14项检查活动。
这位科长承认,对保健品市场存在的冒充药品、伪劣等问题,打击力度确实不够。其中一个原因是,要证明卖假的人存在主观故意比较难。因为调查时,这些人往往不承认知道保健品里含有药物成分,辩解不知道是假药。
假药既然已经被查出为什么不下架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高敬德不止一次问过药监系统的人,但没有人回答他。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区药监局工作人员向《法治周末》记者解释,认定假药有时需要药检所检测,而检测一次需花费3000元。被检测出确认是假药,只能说明被检测的药是假药,并不能代表同一品牌的其他药也是假的。所以,不好做下架处理。至于向不向社会公开信息,并不是区一级部门所能决定的。据他了解,可能没有必须和如何向社会公开信息方面的规定。
他说,关于假药的认定,我国相关法规并不是很明确,且不易操作。特别是有关保健产品,监管起来难度很大。虽然食品安全法禁止食品中添加药品,但保健食品中添加了药品,是不是一定按假药处理,在实际操作中有不同的认识。有的地方按假药处理,还有的地方药监部门查出后移交给工商部门处理。而食品安全法中明确,对保健食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目前为止,这个具体管理办法国务院还没有出台。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