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性侵犯难定强奸罪 凸显法律漏洞

2011/7/8 来源:中国日报网a-A+

  “现在并不是收集证据的问题,而是如何给案件定性的问题”,河南银基律师事务所主任魏广秧直接表达了对警方调查的不满。他在获知该案件后免费为受害人提供了法律援助。

  魏律师表示,他曾与一些法律专家探讨了该案情,大家对至少可以构成“非法拘禁罪”达成了一致意见。但他坚持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性侵犯。目前,他正在努力为受害人争取民事补偿。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洪道德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因为观念比较落后,加之此类案件在过去也很少遇到,在中国现行的法律中,只有妇女才被认定为强奸罪的受害人。

  “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每个人的性权利都应该受到平等地保护,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他介绍说,“很多欧洲国家把男女都认定为强奸罪的对象。”

  “随着我们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同性性行为更多的宽容,像此类案件在中国可能会有所增加。因此,我们应该在未来完善这一立法的漏洞。”洪教授说。

  他人罪进行行政拘留”,杨小龙的舅舅靳红兵无奈地告诉记者。去年,在父母的安排下,初中毕业的小龙从离新密市区外大约30公里农村来到市里一家汽修厂学习修车,住在其舅舅家。杨小龙与舅舅感情很深厚,“对他的信任程度甚至超过了其父母”。出事后,靳红兵四处奔波,这个40来岁的骨科医院医生甚至买来了一堆法律书籍进行学习,同时上网查询、咨询律师,就是为了给孩子“讨一个公正的说法”。

  “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案件,开始时不知道从何下手,”新密市公安局宣传科负责人魏伟表示,“像这类案件在整个中国都很少见到,因此,我们处理起来非常地谨慎。”

  他还透露说,警方曾请示过上级部门的意见,还和当地检查机关举行过会谈,希望能够对该案件合理定性,但大家理解“很不一样”。

  直到7月4号,犯罪嫌疑人李某在行政拘留15天期满释放出来几个小时后,才被正式“刑事拘捕”。警方表示,他们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拘禁罪”。

  “截止目前,我们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拘禁,(我们相信法院)会根据案情的严重程度作出判决”,魏伟表示,但并未提及案件中的“性侵犯”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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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对此案,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均表态,“不可能起诉他强奸,更不可能判他强奸罪。”因为刑法上并没有将男男强奸认定为强奸罪。受害者家属至今还在等待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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