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了院长,就打通了药品进医院的路”
为了摸清医药经销商和医务人员的利益关系,中国青年报记者辗转找到了广西药商阿龙(化名),他和广西的很多县医院有过业务往来,这其中也包括荔浦县医院。
他介绍,正常情况下,要使一种药进入医院,需要履行一套完整的程序,即:一、医院临床科室提出用药申请并写申购单;二、医院药剂科对临床科室的用药申请进行复核批准;三、主管药品副院长对申请进行审核;四、院长同意后提请医院药事委员会对欲购药品进行讨论;五、讨论通过的药品进入医院药库。
在这个过程中,药事委员会一般一个季度开一次会议,一种药品进入医院需要超过半数成员同意。而在此之前,只要有环节认为药品不宜使用,都可能终止一个药品进入医院。
“如果严格按照这个程序走,还不给关键人好处,那生意就别做了。”阿龙反问记者,“同一类药品有很多销售商竞争,没有好处你为什么愿意买我的呢?”
为了销售出自己的药,阿龙的方法很直接:直接找医院院长公关。
在一些县,阿龙会首先找到跟医院院长相熟的人,然后和院长搭上关系,并承诺给院长购药款的10%或者更高作为“回扣”。
“这样的‘回扣’不是一次性的。药品进入医院以后,每一次开药都要给10%,一般每个月结清一次。”阿龙解释说,这意味着以后每开一次这种药,就有10%进入院长的腰包。有时,“回扣”会给到15%,但一般不超过15%,否则自己就没什么赚头了。
医院院长愿意接受这笔“回扣”的时候,就是阿龙最高兴的时候。这意味着,院长愿意为自己的药进入医院“活动”。
阿龙说,院长的“活动”会对药品进入医院起决定性作用,但还需要“打点”写用药申请报告的医生、分管药品的副院长、药剂科的相关负责人和药事委员会的成员,以便让进药流程顺利走完,“不要让院长为难”。
“大家都用这样的办法,这都是半公开的秘密了。”阿龙说,“在一些县,打通院长,就打通了药品进医院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