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做操不认真被锯手腕续:涉事老师被开除

2011/10/25 来源:大洋网a-A+

  当事老师“比赛总要争第一”

  另一位老师表示,刘老师很要强,在幼儿园内的各种比赛中都要争第一,即使排第二也会很不服气。“发生这样的事,让人很惊讶。”

  两人的检讨书上,充满了“后悔”、“歉意”等字眼。据知情者介绍,事发当天(21日)下午4时许,幼儿园物业人员修理桌凳时,将锯条忘记在事发班级中,恰好当天是做操彩排,急于在月底比赛中拿第一名的刘老师看见4岁的明明不听话,便拿锯条吓唬,没想到失手伤了孩子。

  高园长说,两人都是幼儿师范专业毕业,并取得幼教资格证等从业资格。当记者提出查看两人资格证时,高园长称已被两人拿走。同时,她承认幼儿园管理上存在问题。

  灞桥区教育局

  将对事发幼儿园进行业务整顿

  昨日记者从灞桥区教育局得知,25日他们将召集辖区57家民办幼儿园园长开会,加强师风师德教育。已决定对该幼儿园园长做出停职处分,向全区通报批评,并派干部蹲点该幼儿园进行业务整顿,责令其关注幼儿伤情,配合家长治疗。

  市民建议

  应建立幼儿教师不良记录制度

  “打人老师根本就不具备教师的基本职业素质。”昨日,得知此事的陕西省教育学会会长杨生枝生气地说。同时,众多网友也提出应追究打人老师的法律责任。

  杨生枝说,不管孩子怎么调皮,孩子是无辜的,对一个没有任何行为能力的幼儿动手,实在有违教师的职业道德,幼儿园不能将打人老师开除了事,教育主管部门应该追究幼儿园的相关责任。

  由于幼儿园已经将打人老师开除,教育主管部门无法再插手。律师表示,受害孩子家长可依法向法院起诉,追究相关的民事赔偿。

  部分市民建议,应该建立幼儿教师不良行为记录制度,让这样的老师无法再次从业。记者调查中发现,除了公办幼儿教师建立了档案外,目前民办幼儿教师大部分临时招聘,不仅流动频繁,且无法建立相应档案,无法知晓过去的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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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news/jdxw/20111025/4271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