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八胞胎事件引伦理法律争议 当事人搬家

2011/12/23 来源:央视-《新闻1+1》a-A+

 
解说:

  目前,广东省卫生厅的调查已经展开,而与此同时,人们也在发出呼吁,怎么样让医疗单位不再敢于冒犯明确的规定。

  董玉整:规范里面医疗机构违规实施代孕技术,要处以三万块以下的罚款的,那同时对医师资格也审视的,这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像她这样一次自己又怀孕,然后另外还同时有两个代孕,那这样就太过火了,那具体怎么处罚从目前的法律条款来说相对少了一些。

  董倩:好了,我们现在要面对很现实的问题了,就是他们是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了,而且是大大违反了,但现在是怎么对他们进行处罚呢,他们生了八个,按说超了七个,是按照七个这么处罚吗?但是我今天看到有一位法学院的教授他有不同的看法,我们来看看,这是济南大学法学院的刘文静教授,她说,现行法规对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操作规程,特别是与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没有明确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和接受处罚的,应当是超生婴儿的遗传学意义上的父母。考虑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特殊性,超生数目应当以胎数计算,其中一胎为合法生育,另外两胎属于超生。

  因为这对夫妇他是请了两位代孕母亲,按照这位刘教授,应该按照两胎这样的数目来进行罚款,到底是七还是二呢?当我们查询相关的规定的时候发现没有可援引的依据。

  这是说到接受代孕的人,我们再来看如果提供了代孕的这些机构又怎么对他们进行处罚呢,再来看也是有规定,这是卫生部2001年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2条说,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实施代孕技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代孕这个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而且对于伦理来说是相对沉重的问题,这么一个问题我们就用罚款这样的一种手段就解决了吗,而且刚才说了是3万块钱以下的罚款,对于一个医疗机构来说,3万块钱是不是少了点。到底怎么去用法律去衔接技术和社会上出现的这些问题,我们来听听董玉整,就是医学伦理专家他是怎么说的。

  董玉整:我们现在的立法的力度还不够,就是并没有真正一部相对完整和系统的,关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如何应用、如何界定,违规和打击的这个立法,现在在法律的层面没有,我们只有法规。所以导致在执法的过程中,就容易出现问题。再一个就是谁来执法,执法的主体是谁,然后执法的的力量是怎样,一旦违规了究竟受到处罚谁去做,这个就导致力度不够。所以这个事件凸显出来的,一个就是我们在这个问题上,进一步加强立法,包括我们各个部门,它的责任是谁,责任要讲清楚。比如说人口计划生育部门什么责任,卫生部门什么责任,另外还有一些有关人员怎么去处置,比如说那两个代孕的母亲,她们是不是受害者,她们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那一对父母又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董倩:现在人类的医学技术是日益昌明、突飞猛进,它也就带来了相关的一些社会问题,本来法律是应当去规范这些社会问题的,但是现实的尴尬就在于法律的出台往往是滞后于这些社会问题的,比如说具体的到代孕,有人说精子、卵子、管子、肚子、还有票子,这五方的利益到底怎么去协调,怎么去解决,我们继续往下看。

  解说:

  广州八胞胎事件再次引发了社会对于代孕机构的关注,而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夫妻还遭遇了代孕机构骗局,同样生在广州的孙女士就是其中一例。

  孙女士:那个代母是最后成功了以后只是收10万块,为了稳重起见,成功率高一点,我找了两个(代孕),这个过程花了差不多30万。

  解说:

  然而做了几次胚胎移植都未能成功,于是孙女士渐渐发现,这所谓的代孕其实背后有猫腻。

  孙女士:我们正常做的话,起码要两个星期才知道(胚胎)着不着床,一个星期怎么可能知道呢,它一个星期就通知我说,我说那个肯定不可能的,肯定是骗人的。

  解说:

  但因为知道自己找人代孕是违法行为,所以孙女士最后也只能哑巴吃黄连。

  孙女士:太容易被骗了,可能他们就抓住我们这个心理,急了嘛,乱投医。

  解说:

  根据我国卫生部于2001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代孕行为,特别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和胚胎,因此代孕机构及代孕服务多方签订的所谓合同,自然也被定义为违法,这意味着即使有合同也是无效合同,因为缺乏合法性,很多代孕机构会将整个代孕过程转入地下,这种状态所带来的风险还不仅仅是金钱的损失,为此,各方专家也在不断地做着提醒。

  解放军303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张晓梅:比如说孕早期没有进行检查,形成自然流产和畸瘤流产的发生,到孕中期没有进行筛查形成大的畸形,孕晚期容易导致胎膜早破,死产的发生,一旦此类现象发生,势必对代孕妈妈的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影响到以后的生育。

  中山大学附属一院生殖医学中心教授 庄广伦:如果代母出现了一些产前出血或者子宫切除,甚至产后死亡,这些事例都有可能发生。

  解说:

  而除了身体的风险,代孕还可能引发诸多法律和社会纠纷。

  画面提示:

  2009年2月18日新闻

  律师 樊革:在去年2008年9月份,广西南宁法院,有个区级法院做了一个判决,这个判决当中夫妻双方等于委托了第三方进行代孕,也有书面的协议,但是后来女方(代孕者)反悔了,她想要孩子,就诉诸于法院,法院对这个案子最后判首先第一点,就是对于这个代孕协议的法律效力,认为违反了咱们国家的公序良俗这样一个基本的法律原则,所以认定了这个协议是无效的。

  解说:

  而即便没有上述风险,代孕者和代孕产下的孩子也终将陷入伦理困境。

  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 周运清:代孕母亲的人格以及相应的身份,都变成了一个工具状态,生殖工具变成了一种商品,怀孕的孩子也变成了商品。

  画面提示:

  2010年12月31日新闻

  记者:你介意别人怎么看待你这个工作吗?

  代孕妈妈:那怎么能不介意呢,如果说不介意的话就不害怕被别人知道了,我现在至少还没发现有一个人她不介意。

  解说:

  法律、伦理、健康,从各个角度看代孕所蕴含的风险都毋庸置疑,也正因此各方面的人士才会不断呼吁,而广州一对夫妇用技术手段生下八个孩子的新闻,才会迅速引发关注。但是今天记者还是轻易在网络上就搜索到了各种关于代孕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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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news/jdxw/20111223/4790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