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监控标准由宽到严
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空气质量准则》对P M 1 0和P M2 .5的年平均浓度和日平均浓度设定了准则值和三个有梯度的过渡时期目标值。准则值的要求最为严格,是根据科学研究所得出的比较理想的、对人体健康危险较小的颗粒物限制标准。
世卫组织设定的准则值标准很高,即使是部分发达国家,也难以马上实现,因此,世卫组织在设立准则值的同 时 , 又对PM2.5和PM10确立了三个有梯度的过渡时期目标值,过渡时期目标值的要求比准则值相对宽松。世卫组织认为,通过采取连续、持久的污染控制措施,这些过渡时期目标值是可以逐步实现的;过渡时期目标值有助于各国评估在努力减少颗粒物浓度过程中所取得的进展。
世界上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已逐步将PM10和PM2 .5纳入当地的空气质量标准进行强制性限制。总体上看,各国对颗粒物的监测和控制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发达国家监控体系逐步完善,监控标准由宽松到严格。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欧美国家开始发布量化指标限制空气中颗粒物的浓度。起初,欧美空气质量准则对颗粒物的限定比较笼统,没有对颗粒物的大小进行细分。1987年,美国环保局首次制定了针对PM10的限定标准。1997年,美国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增加了对PM2 .5浓度上限的要求。2006年,美国修订空气质量标准,对PM2 .5浓度提出了更为严格的限定标准。
按照美国目前的标准,PM10日均浓度上限为150微克/立方米,相当于世卫组织对PM10确定第一个过渡时期的目标值 ;P M2 .5日均浓度上限为35微克/立方米,年均浓度上限为15微克/立方米,大致相当于世卫组织对PM2 .5确立的第三个过渡时期目标值。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欧盟开始致力于监控空气颗粒物。2005年,欧盟关于限制P M10的法令生效;2010年,对PM 2 .5的监控标准生效。怎样治疗PM2.5每年导致欧洲386000人死亡影响人均寿命技术、制度、资金等方面研究出台适当的配套治理措施,参照国外已有的技术标准和管理经验,降低环境执法的难度和空气净化的成本。三是适当改革对地方官员的环保政绩考核标准,减少推行PM2.5监测的地方阻力。曾参与我国PM2.5监测标准制定工作的中国气象局热带海洋气象研究所首席研究员吴兑告诉记者,中国推行PM2.5监测在技术上障碍不大,最主要的障碍是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体系。吴兑认为,“如果加入PM2.5监测,部分城市的空气优良率预计将从百分之八九十降到60%左右,这对地方官员,尤其是对市县级官员的考核构成很大压力。”吴兑认为,从根本上改变地方官员唯优良天数为环保政绩的考核体系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所在。目前,欧盟的空气质量标准包含对P M10年均浓度与日均浓度、P M2 .5年均浓度的要求,是世界上对P M10监控标准最严格的地区之一。欧盟PM 10日均浓度限值(50微克/立方米)已达到世卫组织所设定的准则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