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为挣六百全勤奖 带伤加班三天送医不治身亡

2012/2/27 来源:南方网 a-A+

  “全勤奖”下的梦魇

  “全勤奖”的日期范围包含了春节,因此选择回家过年的工人肯定拿不到,而与此相反,没有回家过年的工人就会格外珍惜这个奖

  “想请假去医院看是不是骨折了,我又考虑到600元全勤奖,就想等到星期日不上班再去拍片子。等到8号不上班,我开了转诊证明去医院检查,结果是脑出血,真没想到有这么严重。”杜娟在病床上口述的“事件说明”中这样描述。

  胡莉介绍,杜娟提到的600元“全勤奖”,按规定是在12月16日至2月16日之间,如果期间都在厂里做工,就可以拿到600元奖励。“在这期间请假不能超过3天,杜娟也许已经把3天假期用了,担心再请假会拿不到钱,又或者是舍不得请假,想留到过年再请假。”

  杜娟的老家在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农民年人均收入仅2100元。18岁就南下打工的她,因为父亲生病和哥哥结婚,多次往返于深圳与河南老家之间,直到2009年,才在她姐姐所在的这家工厂正式落下脚。

  由于是技术员工,有100元额外补贴,如果算上每天的加班费,杜娟的税后月收入在2300元上下。但去年10月到12月,受泰国洪水影响,工厂的产量锐减,晚间的加班基本取消,期间杜娟只能拿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这个标准此前是1320元,去年12月后,厂里给涨到了1400元。如今随着深圳工资标准整体上调,又涨到1550元,但这次上调已与杜娟无关。

  胡莉表示,因为“全勤奖”的日期范围包含了春节,因此选择回家过年的工人肯定拿不到这个奖。而与此相反,没有回家过年的工人就会格外珍惜这个奖,“过年还留在工厂上班的,基本都可以拿到”。

  工厂人资部门负责人也坦承:“春节期间回家的工人比较多,我们这个措施,目的是鼓励那些坚守岗位的人,没有惩罚性质。有的人比较在乎600元钱,有的人比较在乎和家人团聚,这是自由选择的。”

  金雅是杜娟的同班工友,和杜娟同样于2009年入职。在她看来,杜娟对“全勤奖”的遗憾,从入职的那一年就开始了。“我印象很深刻,2009年底到2010年初,厂里也设有全勤奖,杜娟因为突患结石,住了一次院,长达半个月,住院回来就没有拿到全勤奖。”金雅回忆说,从那次出院后,杜娟的身体一直还不错,“我们曾一同爬山逛街,体力也不错”。

  金雅向记者确认,在规定的期间,请假超过3天就拿不到全勤奖。但2月23日,工厂人资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请病假不影响全勤奖的发放,这一点我们在厂里是开过宣讲会专门说明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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