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2项提高6项降低
对比2008年与2012年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有2项:分别是挂号费说明内容中病历手册16开以上每本由原来1元提至1.5元,其他每本由原来0.5元提高至1元;肌肉松弛治疗费从原来28元/次调到38元/次。另外降低收费标准有6项:如动态脑电图从原来750元/次降至380元;疾病健康教育原来说明内容空白,这次增加“住院病人不收取”等。
此外,2012年医疗服务修订项目中,细分了9项收费项目。如以往的“新生儿特殊护理”仅一项收费,目前细化为六项收费,分别是:新生儿抚触、新生儿肛管排气、新生儿呼吸道清理、新生儿药浴、新生儿油浴、新生儿剪舌系带。如原位杂交技术一项收费细分为荧光法(FISH )、显色法(C ISH )两个项目收费。(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解读
常见的300多种医疗服务价格一定公示
是否所有的医疗服务价格均有公示?
卫生局:目前医疗服务价格有4000多种,未必每个医院都能全部公示,但对于常见的300多种,是要求医疗机构一定公示的。对于一些新增的医疗服务价格,未必所有医院都能做到即增即更新。而市民到医院看病,通常不是单项一个检查或者治疗,大多是组合式的,市民若对医院的费用有疑问,或者觉得看病费用贵了,都可以向医院咨询,都要有相关文件依据的;同时也可以向卫生局或者物价局咨询或者投诉。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须统一执行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变动及增减为什么不开听证会?
物价局: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卫生厅《关于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及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6]131号)的精神,广东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是根据《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2001年版)》制定,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必须统一执行。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卫生局在不超过省定《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价格范围内,制定当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政府指导价,报同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不要求各市召开听证会。
记者走访
医院电子屏幕和电子查询机上有公示
昨天下午,南都记者走访了市区人民医院和博爱医院,这两个医院在门诊大楼内的电子屏幕都有相关的医疗服务价格,在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
在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一楼,南都记者见到一块电子大屏幕,左侧是一些诊疗价格及医药费,在屏幕上滚动播出。旁边摆放着一台电子查询机,分为“药品查询”和“诊疗查询”两块,通过电子触摸屏可进行查询。记者“诊疗查询”进入,有多项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记者注意到上面的信息显示,“大型伤口负压辅助愈合治疗1320元”、“中型伤口负压辅助愈合治疗750元”。记者通过对比,发现这两项费用与《中山市新增及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12年4月版,试行)》上面“三级”的价格一致。在博爱医院门诊一楼药房前的一块电子屏幕上,也有不少药物的价格滚动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