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胎死腹中家属向医院索赔80万

2012/7/23 来源:东莞时报a-A+

  进展:

  孕妇生产前胎死腹中

  钟先生夫妇听从医生的建议,7月2日化验完后去打了第一针。

  “当晚12点左右,她(何女士)就感觉不舒服,先是胸口闷,然后肚子轻微疼了一下,断断续续持续到(次日凌晨)两三点左右,就不再有不舒服的感觉了”,钟先生说。

  7月3日,钟先生夫妇将这些情况告诉了计生所的护士。

  护士说,打这种针是对胎儿有好处的,不会有什么不良反应,让他们放心。

  何女士便打了第二针,晚上,何女士又出现了不良反应,症状和头天晚上相同。

  7月4日,何女士一到计生所,就告诉护士自己又出现了不良反应,护士说那你赶紧跟医生反映一下。

  “我还是打了第三针,医生就叫我第二天来检查下,听下胎音,但是当天晚上我没有再出现不良反应了”,何女士说。

  7月5日,何女士早早来到计生所检查,医生听胎音后说一切正常,还让她自己听听,她也听到孩子有声音。

  7月6日下午,何女士感觉孩子不怎么动了。

  7月7日,上午8点多,钟先生陪着妻子来到计生所。

  “他们一检查告诉我们说,孩子死了。”钟先生夫妇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们离开计生所,匆忙转至虎门医院生产。

  “本来我们想留着孩子的遗体做检查,查出死因。但是医院告诉我们说,没有冰棺,过三、四个小时以后,尸体再检查,也查不出原因了,所以我们就同意把孩子处理掉。”钟先生说。

  钟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想不通的是,都听了医生说的话,孩子怎么还是突然就没了。

  钟先生认为胎儿死亡都是医院的过错,要求虎门太平人民医院赔偿精神损失费80万元。

  医院:

  医生的诊断符合诊疗规范

  据了解,虎门镇计划生育服务所行政方面属于虎门镇政府管理,但医疗方面属于虎门太平人民医院管理。

  就此事,虎门太平人民医院陈主任告诉记者,“对于何女士的遭遇,我们表示同情。事发后,医院马上成立了调查组和专家组,进行调查和鉴定。”

  陈主任说,经调查,医院的行为是依法执业的。首先,医院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二,医生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第三,医院有相关的诊疗科目;最后,医生做出的诊断是符合诊疗规范的。

  对于钟先生的质疑,陈主任说,胎儿死亡的原因有很多种,非常复杂,至于真正的死因要做完医疗鉴定才能知道。

  据了解,事发后,虎门太平人民医院与钟先生夫妇进行了4次协商,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陈主任说,像这样的纠纷,有三种途径可以申诉。第一,协商解决;第二,进行医疗鉴定,找医调委(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第三,可以找法院,进行司法诉讼。

  “不管是哪种方法,医院都会积极配合,进行医疗鉴定的费用也可以由院方垫付。”陈主任说。

  陈主任说:“如果是医院的过错,我们肯定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处罚医生。如果不是医院的过错,那就要还我们一个清白。即使胎儿的尸体已经被处理了,通过病历和治疗记录,也可以做医疗鉴定。”

  最后,出于人道主义精神,院方可以给何女士一些补助,但是需要何女士向院方申请,院方进行讨论后,才能做决定,但是金额不会太多。

  截至发稿,记者了解到,7月23日何女士将和医院、虎门镇政府的相关工作人员一起协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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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news/jdxw/20120723/7503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