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民政局稽查处处长涉嫌诱奸多名男童

2012/8/7 来源:南方都市报a-A+

  疑犯签名介绍:演过《和平年代》

  “我是同性恋变态,我以前曾经拍摄过《和平年代》。”想起那名男子在漂流瓶上的自我介绍,苏先生就不寒而栗。他耐心与孩子交谈,小杰讲述了两人交往的经过。经过近两个月的网络聊天后,小杰与对方在荔湾区西门口见面。“孩子说李军先带他在西门口广场玩,然后再带到家里进行侵犯。”

  苏先生称,第一次侵犯后(今年年初),李军给了小杰200元,并称以后有事就找其帮忙。至6月份被发现前,小杰被李军侵犯六次,“都是双休日,小杰跟母亲谎称去见同学,下午2点出发,6点回家吃饭”。

  苏先生称,自己每个星期给小杰50元零花钱,但对于小杰而言,这些并不能满足开销,“有时候同学请他去吃零食,他觉得不回请人家会很没面子。”除此之外,游戏的诱惑,也让小杰难以自持。

  在苏先生所提供的小杰与中年男人的聊天记录中,南都记者发现小杰曾多次让这名中年男子给其充值,还曾购买过数百元的游戏道具,为此小杰曾多次主动联系该中年男子。苏父称,其从警方获悉,为了控制住小杰,该中年男子特地为小杰买了一台两万元钱的电脑。

  父亲找人扮男童诱出疑犯

  自责疏于管教的同时,苏先生更痛恨引诱小杰的中年男子,他策划了一场“复仇”。为了成功实施计划,苏先生的一名女性朋友注册了一个新账号,加中年男子为好友。

  苏先生在其女性朋友注册的新账号上称自己是家住番禺的一名14岁男孩。李军很快通过这个新账号与苏先生展开了短信联系。在电话通话中,苏先生女性朋友的声音吸引了对方。今年6月9日下午,苏先生与李军相约在陈家祠见面。

  “我们在车上多次和中年男子电话沟通,确定了目标。”苏先生说,李军身高约1.75米,微胖,开着一辆车牌号为粤A的黑色新款帕萨特,“之前该男子还自称是演员,出演过《和平年代》的第十集,我特地上网搜索了一下,所以见面后更能确定”。

  苏先生见到其真面目后,谎称有事不能前来,李军随即驾车返回西门口附近某楼盘,“我一直跟随其前往了某楼盘的19楼,亲眼看他进入房间”。

  个人账号内有160多个未成年人

  “小杰仅仅是其中的一名受害者,有人曾向我透露目前已查实有4名受害者。”苏先生说,知情人透露,另外的受害者均在13岁左右,其中一人已经跟随父亲前往深圳,另一名在增城,还有一名就读于荔湾区某中学初一。

  苏先生称,该中年男子均通过物质诱惑男童,“喜欢什么就送什么,送过笔记本、iPad、iPhone,甚至还送过一张1000元某广州大型百货公司的购物卡”。

  据警方透露,李军于7月4日在广州市民政局办公室被警方带走调查。据悉,李军以“俊俊”、“花非花雾非雾”等网名结交未成年人,在其个人账号内有160多个13岁以下未成年人。目前警方已查实有4名受害者。

  李军其人

  歌舞团出身喜欢文艺

  资料信息显示,李军毕业于山东艺术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据了解,李军2009年由荔湾区文化局调往广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处担任副处长。此后,广州市民政局设立副局级机构民间组织管理局,李军于2010年8月被任命为广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稽查处处长(副处级)。

  知情人称李军是单身

  提起李军,市民政局多位与其共事过的同事的评价都是“搞文艺的”。据悉,李军对单位的文艺活动热情比较高,还曾经在单位内部举行的文艺活动中参与排练过不少节目。民政局内部人士提到,李军平时为人也不算很高调,加上到民政系统时间不算长,因此很多人都表示对他的个人生活、婚姻家庭等并不了解。

  与李军共事过的知情人士透露,李军单身,并未娶妻生子。据介绍,李军曾是某歌舞团的演员。在许多人眼中,李军“帅气”“高大”“气质不凡”,离开了歌舞团以后,身材才逐渐发福。

  资料显示,李军上任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稽查处处长后,多次到广州商业总会及部分行业商会作调研和讲座。一位多次接触李军的商业总会人士回忆,李军从一年多前开始与商会接触,他举止沉稳,言谈得体,作讲座时语言并不出彩,也甚少与商会人士深入交流。其不定期在商会举行的讲座,都是例行公事的培训内容,向商会属下机构、会员普及一些民间组织的政策条例。

  “接近1.8米身高,偏胖,脸圆眼大,在广州来看算是高大体型”,同样,李军的普通话也操着非广东口音。

  昨日,南都记者拨打李军电话,试图向其了解相关信息,但其电话已关机。

  涉案房屋位于高档小区

  根据受害者小杰的父母描述,李军约小杰见面的住所位于荔湾区中山七路西门口广场小区某栋19楼一个单位。房屋中介信息显示,西门口广场是商住两用楼,住宅均价超过2 .5万元/平方米,租房也要4600元/月。

  “见过四五个男人出入,都是二三十岁的,听口音像是东北人。”其中一名住在19楼的住户称,“在电梯里碰到过一两次,不熟都没有打招呼。”

  另一名住户称,前日涉事住房的大门敞开,一名看似清洁工的大婶正在清理屋内的许多垃圾。“垃圾有很多,把楼梯间都堵了。”这名住户记得,清走的垃圾有很多黑色衣架。“可能是原来的租客搬走了,业主找人打扫卫生。”

  昨日,南都记者一直在涉事住房门口守候到晚上7点半,也不见有人回来。

  相关法条

  “猥亵儿童罪”从重处罚

  广州大学法学院刑法专家沈志民说,目前,我国刑法在男女性幼童遭遇强奸时采用的法条不同,女童适用“强奸幼女罪”,而男童适用的则是“猥亵儿童罪”这一罪名。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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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news/jdxw/20120807/7696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