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显示:六成深圳人碘超标

2012/8/8 来源:南方都市报a-A+

  深圳市疾控中心回应

  “碘盐致甲状腺疾病增多”不成立

  有必要继续实行食盐加碘的措施

  深圳市疾控中心回应,甲状腺癌的发病机理迄今并不清楚,近年来包括甲状腺癌在内的多种肿瘤患病率都呈上升态势,这与深圳人口不断增多有关。实际上,甲状腺疾病与甲状腺肿瘤的患病率近10年来一直维持在比较平稳的水平,因此食盐加碘导致甲状腺疾病及甲状腺肿瘤患病率大幅度上升的说法不成立。

  相反,补碘干预作为一项公共卫生措施,预防碘缺乏病的效果已被广泛认同。与其他食物相比,海产品中的碘含量要高一些,但在深圳市民食谱里,海产品摄入量远不能满足人体碘的摄入。因此,尽管深圳属于沿海城市,但仍是轻度缺碘地区。且碘盐中碘含量2002年起已由原来的40m g/K g调低至25m g/K g,每人每天碘摄入减少了37.5%,碘营养水平维持在适宜水平。

  此外,摄入多余的碘不能长久在体内储存而是通过尿液排出,因此,需每天不断少量摄取,碘盐才能确保所有人每天摄入所需的碘。一旦取消食盐加碘政策或食用非碘盐,大部分深圳居民碘摄入量将低于推荐量,碘缺乏的风险远大于碘过量的风险。所以,有必要继续实行食盐加碘的措施。

  卫生部四次调整食盐加碘量

  1996年

  第一次调整。监测发现部分地区盐碘含量过高,有的高达100毫克/公斤。1996年规定碘含量的上限值不得超过60毫克/公斤。

  1997年

  第二次调整。监测显示儿童尿碘水平大幅升高,达330微克/升,卫生部要求碘盐覆盖率已经大幅度提高的多数地区,停止碘油丸的投服,提出“科学补碘”的原则。

  1999年

  第三次调整。监测显示儿童尿碘水平为306微克/升,仍处于偏高水平。专家首次提出把尿碘水平降至300微克以下/升是可接受的碘营养水平。

  2010年

  第四次调整。降低食盐碘含量的上限值,由20- 60毫克/千克,调整为20- 30毫克/千克。同时全国也将不再统一碘盐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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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news/jdxw/20120808/771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