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外的社会贞操观

2007/7/9 来源:康爱网a-A+


  在男权社会中,由于妻子是丈夫的私有财产,所以又产生了男子对女子贞操的要求,这是男子为了能把自己的财产传至确实是出自自已的血统的子女的需要。几千年来,贞操观对女子的压迫是十分惨烈的,它包括婚前贞操、婚后贞操、寡妇节操和妻妾殉葬制度等。



  婚前贞操

  指女子在出嫁前必须是处女,否则就要受严酷的惩罚,例如马来群岛的琅波克人如果发现了未婚女子和男子发生了性关系,就把这对男女背靠背绑着投入有鳄鱼的河中。古代印度如发现少女在婚前怀孕,就要把她绞死,而且行刑者定为她的母亲。许多民族鉴别女子是否处女,都用检查处女膜的方法,当然现代科学证明了这是很不科学的。尼亚斯岛的土人如果发现女儿在结婚前处女膜已经破了,就要把她活埋,这样就使一些少女蒙受不白之冤而惨死。有些民族鉴别处女的方法是十分荒诞的,如匈牙利的齐格纳人中,新郎于新婚之夜令新娘赤脚踏上一块菩提树制的小圆板,他们相信失贞的女子如果踏上这块板就会马上发生灾难。近代不少欧洲人在新婚的第一次爱爱爱爱次日测量女子的颈围做比较,并认为如果这女子是处女,那么她次日的颈围必较前夜为粗。为了防止少女婚前失贞,有些民族还十分野蛮地用“阴唇闭锁法”摧残她们,即对8岁至12岁的少女用外科手术缝合她们的阴唇,这是十分残忍而使少女们痛苦的,如中非的尼格鲁人,苏丹和努比亚诸地居住的加拉族、索马里族,阿拉伯的某些民族和印度的某些土著民族等,都存在过这种风俗。

  婚后贞操    
  
  指防止妻子和其他男子发生私通行为。世界上许多民族对失贞的妻子处罚都是十分残酷的。中国直到20世纪初还存在把婚后失贞的女子处以沉潭、活埋或以乱石砸死的野蛮做法。位于落基山脉东方的印第安人如果发现妻子不贞,则用刀削去其鼻,使其丑陋,以防止她以后的不贞。埃及也曾有与此相似的风俗。乌干达人视通奸罪比杀人罪更重。中世纪的西欧诸国有把被捉和他人私通的女子绑于高处,火烧其臀部的残忍行为;也有把这种女子赤裸着缚在马上游街示众的做法。据高尔基笔下记载,在俄罗斯农村,直到19世纪末还有这种做法。在欧洲中世纪,丈夫如出门远行,还有强迫妻子戴上铁制的贞操带的做法,据考证这是从十字军东侵时开始的。那时一个德国皇帝叫铁匠给皇后铆了这样一副贞操带,像一个铁框子锁在小腹部,以保证他在率领军队远征期间皇后保持贞操。在非洲的某些民族中还有“割礼”的做法,即将已婚女子的阴蒂等性敏感部位割掉,使她们不能感受到爱爱感刺激,从而为丈夫守贞。

  寡妇守节

  指丈夫死后,妻子不能再嫁,当然也不能和别的男子私通。这种状况在中国古代特别突出。从宋代到民国初期,无数女子从年轻时就守寡,一辈子受尽性的煎熬,青春虚度。在那些烈女祠、贞操牌坊下面,不知埋藏了多少女子的血和泪。在古代印度,妻子的首要任务是“取悦于夫”,如果丈夫逝世,妻子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寡妇不能睡床铺,需睡在地上,每天只能吃一餐,不能有肉、蜂蜜、酒和盐,不能穿红戴绿或化妆。

  妻妾殉葬制

  有些男子认为,自己死后妻妾为自己守节还不保险,于是强迫妻妾殉葬,希望自己在死后仍能奴役和享用她们。这种制度实在是最残忍、最野蛮、最灭绝人性的做法,在中国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前期十分盛行,有杀殉(杀死后陪葬)和生殉(活埋)两种。古时科曼德人,夫死则杀其妻。加利福尼亚的印第安人,妻要和夫的尸骸一同埋葬。日本古时也有不少妻殉丈夫的事,社会上作为荣誉加以表彰。印度直到现在还在少数地区存在丈夫死后妻子要跳入火堆与丈夫尸体共焚的惨事。

  相关链接:处女“贞操痣”历史考证

  编辑: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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