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同房探秘

2008/3/10 来源:a-A+


  古人夫妻同房仪
  
  古代号称礼仪之邦,《论语·泰伯第八》子曰:“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在孔老师的眼里,“礼”可以匡正民风、教化百姓,是立国安邦的大事情。《左传》亦云:“礼之可以为国久矣,与天地养。君令臣恭,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因此古人处处以礼为先,有的人就连夫妻行房事也要讲礼数。
  
  首先,嫌“行房”太露骨,换了一个文雅而模糊的叫法:敦伦。清以湉《冷庐杂识·真赏难逢》云:“世俗以夫妇之事为敦伦。”清袁枚《子不语·敦伦》记载:“李刚主讲正心诚意之学,有日记一部,将所行事,必据实书之。每与其妻交媾,必楷书‘某月某日,与老妻敦伦一次’。”
  
  然后,想与妻子敦伦时,必须征得她的同意。明冯梦龙《古今谭慨·迂腐部·敬妻》记载:“唐薛昌绪与妻会,必有礼容,先命女仆通语再三,然后秉烛造室,高谈雅论,茶果而退。或欲就宿,必请曰:‘昌绪以继嗣事重,辄欲卜一嘉会。’候报可,方入,礼亦如之。”
  
  清游戏主人《笑林广记·腐流部·行房》载:“一秀才新娶,夜分就寝,问于新妇曰:‘吾欲云雨,不知娘子尊意允否?’新人曰:‘官人从心所欲。’士曰:‘既蒙俯允,请娘子展股开肱,学生无礼又无礼矣。’”即使是自己的妻子,也绝不霸王硬上弓。
  
  还有笔记记载,有人敦伦前还要预先向妻子道歉,请求原谅:“昔有某教官五十续弦,……教官顶戴袍褂入房,移双烛于床前,将新娘扶坐床上,举手扞其裤,分其两腿,高举之,详视其私,点头赞叹,于是退三步,恭对牝户长揖者三,祝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某老矣,今日不负蘀突夫人,而施及下体。”
  
  那个教官薛昌绪想和妻子行房,都不约而同地以“继嗣”大业为借口,其实并不奇怪,《礼记》对婚姻的解释就是“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有些人总是把他们的故事当笑话来讲,说他们是假道学,虚伪。但我认为,在大男子主义盛行的封建时代,能这样对待妻子,也着实不易,值得今天的有些丈夫,尤其是把妻子简单当成泄欲工具的丈夫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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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夫妻同房忌
  
  现代的道德行为标准,与古代的确是不一样,现代夫妇只要两情相悦,便可一拍即合,当然也就不考虑什么“禁忌”、“避讳”了。
  
  可是古时候的男女性交,却是非常讲究的。否则犯了忌,生病事小,遗患子孙则事大。这从口头传说、书本记载、尤其是小说剧曲等,常常谈到的夫妻不谨,冲犯三光的事实,可略窥一斑。
  
  譬如,平剧《中秋赏月》,就是演李桂莲、张春夫妇中秋赏月,一时情不自禁,冲犯太阴星君,以致被五鬼活捉的故事。
  
  我国最早的“性禁忌”的记载,可能是《礼记.月令篇》:是月也(三月),日夜分,雷乃发声,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备,必有凶灾。
  
  有关的性禁忌,老祖宗们还有这样一段话:
  
  男女交媾之际,更有避忌,切须慎之,若使犯之,天地夺其寿,鬼神殃其身,又恐生子不肖不寿之类,谨守戒条,可以长生。所忌之要备述如下:天地震动,卒风暴雨,雷电交作,晦朔弦望,月煞口破,大寒大暑,日月落蚀。神佛生辰,庚生甲子,本命之日,三元八节,五月五日。名山大川,神祠社庙,僧宇道观,圣贤像前,井灶前后,火光闹烘。以上时地禁忌,须慎之,不可交合,犯之者大则寿夭,小则生病,若或生男,令其丑貌怪相,形体不全,灾疾夭寿。诸所禁忌敷奏于前,后有五月八日是天地牝年之日,阴阳交合,世人须避,慎不可行房,犯之重则夺命,轻则减寿,若于此时受胎,母子难保。
  
  当然,这又是后人对《礼记.月令篇》观点的自由发挥了。
  
  前人婚姻,最讲究的就是先合八字,看看有无冲犯,如果本命相行犯,根本就不必孰伦求子。因为夫妻八子相克,根本就“无出”,即使冲破了“刑杀”而得子,其后亦终将累人。这是唐朝孙思邈《千方金》的求子论所述大意。
  
  因此,夫妇的年龄虽不相冲,仍然须“依法如方”小心谨慎,如此阴阳交泰,所生之子,当是福德俱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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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人在性方面的禁忌虽多,但综合各类禁忌,大约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就是在自然灾变时不可行房:如大风雨雾、寒暑雷电霹雳、天地昏冥、日月无光、虹蜺地动、日月落蚀之际均不可同房BR>  
  其次是时日的避忌:如前述神佛诞辰、三元五腊八节、弘晦朔望之期、庚申甲子、本命之日等。又如亲丧大故,过去如果在服丧中生子,不但会惹亲友耻笑,被斥为不孝,还触犯弄章。在《唐律》中,即有“服中生子,十恶之一”的法律规定。
  
  再就是同房点要讲究。最主要的一点是不能在神庙井炉、圊厕冢墓尸柩之旁交媾,如果不信邪,受了胎则将损及父母,子女生出来。如非残疾天枉,也将愚顽不孝。
  
  过去父母为子女完婚,最大的心愿,就是传宗接代,生男育女。也就不太重视同房,闺房之乐乃是秘而不宣。并且经常有“分房”情形发生,除了一些特定的日子、地点之外,小孩有病,也要回避。
  
  譬如,在《红楼梦》第二十一回就有这第一段对白:
  
  凤姐听了登时忙将起来,一面打扫房屋,供奉痘疹娘娘,一面传与家人忌煎炒等物,一面命平儿打点铺盖衣服与贾琏“隔房”。《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可能无意间已留下了当时的“同房”---出“痘疹”时,不能同房共寝,否则痘疹难愈----如果不信邪,一时情不自禁,两情缱绻,出痘疹的小孩可能会变成大麻子哩。
  
  古代男女交合,不能在名山大川,井灶前后等地乱来一通,照现在医学观点,确实有其道理在。过去可能是认为“光天化日”之下,自然不能做此见不得人的事;但也有一个可能就是“户外活动”易受“风寒”,年纪轻,身子尚可禁得住,俟其年老,则将欲振乏力了。
  
  俗谚虽然有“阴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的说法,但是并不是说狂风暴雨、雷电交作适合“同房8221;。因为一则是大人在受惊的情况下受精,其种子自将有所影响。过去尚无“优生学”的大道理,火光电石之间,阴阳交会,在心理上的确会有紧张不安的心情,一则无情调可言,自然更有碍后代。
  
  《易经》上说:“正其本而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故吾子慎始也。”由于这个原因,人之始于生育,所以夫妇的性生活叫做“孰伦”,表示是正当的行为,以别于男女苟合,“孰伦”是为了生儿育女,所以要慎重,这就是以往的一些禁忌产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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