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被性骚扰怎么办

2010/8/21 来源:薄荷女人网 a-A+

  性骚扰是文明社会的毒瘤。禁止性骚扰由民意上升至立法,出现在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里,无异于交付给妇女同胞一件维权的利器。对性骚扰进行立法加以惩戒不仅是法治进步和社会文明的体现,也向社会和公众传达了一个重要信息:性骚扰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在为广大妇女拍手称快的同时,也有人提出,“立法禁止性骚扰”不能只对女性,如果不把男性包括其中,这是不全面也是不公平的。虽然女性受到性骚扰的可能性远远大于男性,但男性遇到这种情况也不是绝无仅有。

  既然男性受到性骚扰呈上升趋势,那么受害者该去何处寻求法律保护呢?女性受害者可以找妇联,可以“找”《妇女权益保障法》,难道男性受害者想寻求法律保护,也去“找”《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因为“投诉”无门,在广州,一些受到性骚扰的男性只好到市妇联去“讨个说法”。

  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来保护男性受害者。龙翼飞教授认为男性反击性骚扰,可以从《宪法》、《民法》或其他相关法律中寻找对应条文规定,建议在我国法律的完善与健全过程中,男性可用“人身权”不受侵犯来回击性骚扰。

  新快报讯 (记者 文安 实习生 田红娟)广州男性遭受性骚扰情况日益增多。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妇联获悉,男性咨询室遇到新问题,仅今年上半年,就有两宗遭受性骚扰的男性求助妇联。

  权益部一位接访人员称,从妇联的情况看,广州男性遭受性骚扰的情况不容乐观,来妇联求助者只是凤毛麟角,遭受性骚扰的男性较女性更易选择隐忍不言。有专家称,性骚扰立法,不应回避“女扰男”。

  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龙翼飞教授介绍,在所有的骚扰事件中,男性所占比例已经上升至3成。暨南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副主任、心理学硕士张将星称,现实中广州有三种男性最容易受到性骚扰:成功男士、打工白领及未成年男孩。

  少男被诱奸导致精神分裂

  广州市妇联权益部的一位接访人员对一个陌生少年的电话有着深刻的印象。“是稚气未脱的声音,他告诉我他很害怕,因为邻居家的阿姨叫他去做了可耻的事情。”刚说到这里,电话就断了,但妇联的干部还是听明白了他说的话。接电话的妇联干部很痛心,“我们没办法找到那个受伤害的孩子,这个时候没有正确的引导,可能会影响他的一生。”

  在芳村精神病医院,还住着一个被中年妇女诱奸的17岁男孩王宇(化名)。他因为在一起“性骚扰”中初次体验到性快感导致行为裂变,最终精神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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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love/a/20100821/3027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