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新厌旧”与性激发

2010/8/30 来源:环球网a-A+

 

  前几年,俄罗斯生物学家曾有过一个研究结果:异性相互吸引的最根本原因是能引起性兴奋的“酞”,在两个异性的最初接触中,双方体内这种酞的分泌指标会上升而达到一个峰值,并随时间推移将逐步降低,到26~30个月后,这两个异性的接触所引起的这种“酞”分泌指标已经不足以刺激性兴奋了。由此,他们的结论是:两年半左右是一对男女作为性伴的时限,超过这个时间而能够保持关系的,应当是另有原因,包括婚姻关系及其他。

  先不说是否有过这项研究,结论的真实性如何,这说法倒是可以解释许多实际存在的社会现象,过去的不说,眼下的情人、婚外性伴、一夜情等等其实都有寻求长久性伴以外的性刺激、性满足的因素,不是说婚姻就是寻找合法的性伴,但婚姻里必须有性是谁也不可否认的。除个别滥情者以外,婚外情、婚外性一般是在“热”劲过了以后产生的。即便是二十几岁的小夫妻,在正常生活三年后,性生活的频度会基本稳定下来,这个丈夫已经不会象当初和她初尝禁果时那样去做“一夜九次郎”,不是他的能力不行,是没有激发这种能力的外在条件。

  假设一个在平淡的婚姻生活中渐渐沉睡的人突然有了艳遇会怎样呢?前提是他或她的身体上没有器质性疾病问题,主观上没有法律、道德观等因素的羁绊,那么他们焕发出来的激情也不比当初他们年轻时差到哪去,这时他们会重新认识自己,发现自己青春还在。

  “城”里的人们,开动脑筋把聪明劲用一点在调适夫妻关系上,把对方的眼光吸引回自己身上,不用扎篱笆,人也飞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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