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交而孕——是“鬼话”还是现实

2010/9/2 来源:他健她康a-A+

  有一阵子,一桩“无交而孕”引起的“强奸”案轰动一时,说的是西南某县城一位年仅14岁的初二女孩张某,没有跟任何男人接触,却怀上了胎儿,且胎儿的亲子鉴定结果,牵连上了女孩的姐夫林某,林某虽然百般否定,但重证据的法官还是以“强奸”罪判处他5年徒刑。服刑期满后,林某决心为自己洗刷冤屈,便去中科院生物研究所咨询。一位女博士告诉他,女性生殖受孕的惟一途径只有精卵结合,但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性交,“无交而孕”的事例全国每年都要发生几起。于是他含泪给小姨妹写了一封信,述说了几年来的牢狱之灾带来的痛苦,希望她把6年前自己回家夜宿的那一晚认真回忆一下,如果的确是因为自己而导致她意外怀孕,肯定出在那个晚上。小姨妹深知姐夫是冤枉的,仔细地回忆了那个本来平常却变得荒诞离奇的晚上。原来,那晚姐夫赶回家与新婚的姐姐睡在一起,而她则在隔壁房间里失眠,凌晨姐夫出门搭车走了,她就立马钻进了姐姐的被窝,结果就莫名其妙地“怀”上了。林某将小姨妹的回忆连同收集到的其他证据,向法院提出申诉,法院最终撤销了对他的“强奸”判决,有关部门也做出了补偿,林某恢复原职,一桩冤案终于得以昭雪。

  这桩冤案怪谁呢?法院有亲子鉴定为依据,而亲子鉴定的科学性不容质疑。两位当事人(姐夫与小胰妹)虽然都极力否认,可又提不出客观的证据。看来,如果一定要找一个对此冤案负责的“罪人”的话,那就只有“无交而孕”这个鲜为人知的“幽灵”了。

  正如接待林某的那位生殖博士所言,女人怀孕的惟一途径只有精卵结合,但精卵结合的途径却不只是男女性交一条。就说这桩冤案吧,姐夫的精子怎么跑到小姨妹体内去了,而且鬼使神差地碰上了小姨妹的卵子,并结合而受了孕呢?其实细想一下并不奇怪:姐夫新婚,20多年养精蓄锐的精子一股脑儿地倾泻到了作为新娘的姐姐身上,姐姐的床铺、内衣裤无疑会沾上姐夫的精子,而小姨妹在姐夫起床走后很快上了姐姐的床铺,与姐姐的身体密切接触,沾染的精子借机”移民”到了妹妹身上,又恰逢妹妹的排卵期,因而“误撞误中”,种下了冤案的祸根。

  由此可见,“无交而孕”绝非“鬼话”,而是活生生的现实。人们,尤其是少男少女之所以难以理解,主要是对精卵结合的途径认识片面,认为只有男女性交才有可能,忽略了精子进入阴道的方式多种多样,刚才说到的张某就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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