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性呵护如何情法相容

2010/9/18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a-A+

  承认和正视是一种社会进步

  作为云南妇女儿童心理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的专家,龙思海肯定这些服务机构的建立,无论它是政府的或是民间的,在一定范围内提高了对女性青少年生育健康服务的可及性。她说,不管我们是否愿意承认,青少年性早熟、早恋、早期性行为,甚至早孕已成为现实社会中无法回避的事实。如果社会没有相应的健康服务体系从他们的需求出发,为他们提供安全有效的健康服务或开辟符合他们需要的服务渠道,那么,他们很有可能在盲目的自我约束和外在压力下,避开医疗设备齐全的大医院和中心医院,到自认为安全、保密、隐蔽的“电线杆”诊所去解决问题。在他们中心历年受理的有关生育侵权案件中,有不少此类的情况。

  为了有效地减少和预防不测事情的发生,确实保障青少年生育健康权的实现,从社会性别的健康需求出发,建立女性青少年健康服务机构,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标志。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更注重对自身隐私的保护,同时也更加重视生命的尊严。一个人在最脆弱的时候,往往希望得到别人的理解和尊重。如果社区有了这方面的功能,这种需求不仅是可获得的,而且是可及的,这对她们无疑是一大福利。

  王海也从维权的角度谈到了援助中心成立的社会意义。他认为,首先青少年意外妊娠的责任并不在于青少年,而在于家长和学校没有教会孩子如何认识性和如何对待性。

  其次,青少年“意外怀孕紧急避孕援助中心”的出现,意味着我们国家已经开始承认和正视由于社会观念误区,学校和家长对子女性方面的教育、引导不足或不当引发的意外妊娠问题。它代表着一种社会进步。

  他说,青春期往往也是孩子的叛逆期。这个时期的孩子大都很难和父母有良好的沟通,所以一旦出现意外往往会令孩子感到恐惧和不知所措。据他所知,不少孩子在遇到这类问题的时候,因为害怕家长、老师知道会采取极端的方式解决:私自去医院或找游医堕胎、自己伤害自己身体、和男朋友离家出走、为筹措堕胎费用去偷去抢的,甚至还有自杀的……

  现在中心的出现,给青少年提供了一个相对安全的解决途径,肯定会将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这是非常有价值的工作。不过“中心”在帮助小孩的同时也要兼顾家长的监护权,也应该给家长提供一些帮助。虽然小孩的意外责任在于家长和学校,但是这时的家长也同样是受害者,可能会有不少家长无法立即接受这样的事实而迁怒于子女,给子女和自己造成二次伤害。此时,“中心”应充当小孩和家长的桥梁,帮助家长理性面对问题。“中心”应该成为孩子和家长共同的朋友。

  此外,促进或者协助学校和家长对青少年开展有效的性教育和引导,帮助青少年避免意外妊娠也应该是“中心”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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