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饥渴 该怎么精神补偿?

2010/10/10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a-A+

  在古今中外,性文化不外乎有四种类型:神化了的性文化、罪恶化的性文化、生殖的性文化和养生的性文化。

  在中国,比如敦煌,几个洞是不对外开放的,里面就绘有裸体的飞天和性生活场景,在云南和江西供奉着女性的生殖器,在承德供奉着男性的生殖器。这都是神化了的性文化。而在中国的宗教中“万恶淫为首”,儒家中则有压制,西方的基督教中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犯下了罪行生下人类,人类就要祖祖辈辈赎罪。这些都是罪恶的性文化。

  徐天明指出,正是因为这些思想的影响,让中国人“谈性色变”,不敢追求自身正常的性需求。而且,还把性丑化了。“中国但凡是骂人的话,都和性有关。比如说,人们常骂‘你妈妈的’,认为女人生孩子是丑恶的。

  每个人不都是从妈妈阴道里生出来的么?还有,像什么‘市场疲软’、‘人民币坚挺’等都是性语言。”他说,这些罪恶性文化、对性的压制、丑化对青少年是非常有害的,造成了现在很多中国人的性无知,“在我们的调查中,中国的性盲比文盲多,很多高级知识分子、什么学家,都是性盲!”

  性饥渴就来“精神补偿”

  “正常发育的青少年,15岁开始就有了性能力,但是一般到25岁才能有正常的性生活,那么,这十年就是性饥渴期,那该怎么办呢?”徐天明提出一个解决的方法:精神补偿。他说,在青少年的性饥渴期,去压制它、扭曲它,是非常有害的,常常会造成各种各样的病态,社会上很多青少年性犯罪也是不正确引导造成的。

  家长和社会应该让他通过“精神补偿法”发泄出来,即和异性正当健康的交往活动:和异性一起唱歌、跳舞,谈恋爱时说一些甜言蜜语,甚至可以和异性有身体的接触,允许他看一些有色情内容的小说。要让青少年认识到:性是人正常的生理需要。

  离婚率高说明社会更加人性

  徐天明还谈到人类性文化中的三大性矛盾。第一个矛盾是,和其他动物相比,人具有高度性感,但又能接受性规范。所有的动物都有发情期,依靠感官刺激。而人类没有发情期,除感官刺激外,读书、看画、想象也能引起性刺激。这说明人是很容易冲动的,但是又要接受社会的规范,这是一个矛盾。

  第二个矛盾是,人有结偶的习性,但又有喜新厌旧的劣根性。人在童年时代,母亲抚养的时间过长,让人形成一种对母亲的依赖感,即恋母情结。青春期后,就在同龄人身上寻找这种依赖感。人们追求这种稳定的依赖感。但是,人类是喜新厌旧的,就像猴子一样,在同一个地方是坐不住的,是人的本性,这个本性让人类渴望交往不同的性伙伴。两者是矛盾的。

  “在‘文革’前,只有0.7%的离婚率,虽然当时的家庭是高稳定,性生活却是低质量。现在的离婚率上升了,其实说明社会更加人性化了,既然在一起不合适了就可以解脱相互的煎熬和折磨。但是也并不是说离婚率越高越好,离婚率高了也不利社会稳定”,徐天明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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