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女大学生尝“性”九心态

2011/2/14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a-A+

  下面是一位失足女大学生的心理表白:

  我出生于一个教师家庭,父母日夜忙于工作,我们很少深谈。但父母的思想又非常保守与古板,固执而又严厉。平时我若与男孩子一起出门,父母规定我必须很早回来,并常由弟弟陪着出去。要想与心爱的男孩在一起,我就得编许多谎话才行。尽管父母严密监视,在15岁时,我还是设法与男朋友在公园里会了几次面:他吻我,抚摸我,他乐意这样,我也高兴这样。

  我本来打算在23岁以前不与人发生性关系,我想长大些再担负起这个责任。我可以允许男友拥抱我,亲吻我,甚至抚摸我,但决不轻易失去最后一道防线。奇怪的是大二那年,刚过了22岁生日,我去博物馆,在那里遇见了见多识广的年轻画家,我终于被他那美妙的绘画及博学多才的谈吐吸引了。虽然处女的羞涩妨碍了我对交际的好奇,但我还是平生第一次萌发了与人做爱的念头,实际的效果妙不可言我的交际面也从此拓宽了。从这时起,我知道肉欲并非罪孽,而是一种既可享受又可交往的手段,人们可以相爱,可以发生肉体关系,但不一定非得结婚。后来我又与一位年轻歌手相识、相爱,并频频做爱……在我心目中,与自己喜欢的男子发生性关系其实很平常,就和吃饭、撒尿一样简单。然而正是这种荒诞不经的观念最终导致我陷入了罪恶的深渊。

  报复和惩罚社会的一种手段

  瓦西列夫在《情爱论》中曾提到过这么一句话:“性欲是一股强大的力量,如果失去控制,它就可能成为社会的一种灾难。”

  如果说欺骗行为是人类两性关系的一大误区,那么性报复是这一误区的沉重沦落。生活的经验启示人们:当人的性爱目标受到阻碍或干扰的时候,就会产生一种强烈的情绪,我们权且称之为爱欲挫折吧。当受害者遭受某种欺骗而产生了损伤性刺激后,有可能造成心理崩溃,进而产生报复行为。在大学校园里,性报复事件时有发生,更奇怪的是,这些案子竟然被“复仇女神”所垄断,而且是通过某种心理机制的转变,把对某一异性的仇恨变成了对一切异性的仇视。这种变态心理的产生,往往是女性堕落的起点。

  一位女大学生如是说:“我之所以委身于男人,是因为我不仅需要男人,更需要寻找生活的支柱。”可以想象,一个把自身命运系在一个男人身上的女人,当她全部的理想在一夜之间化成泡影之后会陷于怎样的一种绝望之中。变态心理由此滋生了。这位女生被男友抛弃之后,便寻找奇特的报复行为来维持自己的心理平衡。她凭自己的花容月貌和风骚,出没于影院、公园、酒吧、舞会,主动搭汕,结交男朋友。

  她专门找那些夫妻感情不和的男子,撒网钓鱼:当对一男子捉弄够并厌烦时,她便把这种关系暴露给对方的妻子,给夫妻之间的伤口上再撤上一把盐。当有的男子不惜与妻子离婚向她求爱时,她却一改往日的温柔而翻脸不认人,一脚将其踢开,又去另觅新欢。有时,她还活动于几个男人中间,挑逗他们的感情,从几个男子的争风吃醋甚至大打出手中寻求莫大的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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