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以性养生”最为有效

2011/11/23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a-A+

  第三、性生活必须感情高度和谐统一。古人已经认识到,性生活是一种感情生活,男女双方的情投意合很重要。早在马王堆汉墓竹简《天下至道谈》中就指出:“先戏两乐,交欲为之,曰智(知)时。”意思是说,男女在交合之前,先应互相嬉戏娱乐,彼此密切感情,要等到双方都产生了强烈的性欲时再行交合,这就叫“知时”,即掌握了适宜的交合时机。竹简又指出:“不欲强之,曰绝”。意即在一方不乐意,另一方不能强行交合。在通常情况下,是指女方不乐意,而男方强行交合,这样做非常有害,不仅危害女方身心健康,而且对优生优育也很不利。因此,强行交合被称为“绝”犹言陷入绝境。

  《洞玄之》在叙述交合方法时,头一条即为“叙绸缪”,“申缱绻”,就是讲的夫妻在交合之前彼此密切感情的过程。进而指出:“凡初交合之时,男坐女左,女坐男右,乃男箕坐,抱女于怀中,于是勒纤腰,抚玉体,申燕婉,叙绸绸缪,同心同意,乍抱乍勒,二形相抟,两口相……千娇既申,百虑竟解。” 孙思邈亦强调,行房之前,“必须先徐徐嬉戏,使神和意感良久”,乃可交合。只有在彼此感情高度和谐统一的情况下交合受孕,胎儿的质量才会高,才有利于优生优育。

  第四、房室生活应根据不同的年龄特征和体质条件来安排。《玉房秘诀》认 为:“人有强弱,年有老壮”,因此房事的安排只能“各随其气力”。并且进而指出;“年廿者日再施(泻精),赢者一日一施;年三十盛者可一日一施,劣者二日一施;四十盛者三日一施,虚者四日一施;五十盛者可五日一施,虚者十日一施;六十盛者十日一施,虚者廿日一施;七十岁盛者可三十日一施,虚者不写(泻)。”孙思邈则提出:“人年二十者,四日一泄;三十者,八日一泄;四十者,十六日一泄;六十者,闭精勿泄,若体力犹壮,一月一泄。”两相比较,《玉房秘诀》所叙率频率偏高,而孙氏所叙则偏低,可见孙氏是很注意节欲的,所以活了百余岁。事实上这些房事频率都不可能成为绝对标准,身体强壮者可能超过,而身体赢弱者则根本不可能达到。

  至于老年人的性生活,亦应根据各自的具体条件来考虑。孙思邈说得很明白:凡人气力有强盛过人者,亦不可抑忍,久而不泄,致生痈疽……或曰:年未六十,当闭精守一为可尔否?曰:不然。男不可无女,女不可无男,无女则意动,意动则神劳,神劳则损寿。若念真正无可思者,则大佳长生也。然而万无一有。强抑郁闭之,难持易失,以致鬼交之病,损一而当百也。“认为六十岁左右的老年人,如能真正做到不思性欲,自然很好。然而此种情况是”万无一有“的。如果尚有性欲而强行抑制则非但无益于养生,反而会导致种种疾病。因此,老年人、也可根据各自的体质条件,安排适度的性生活,过度则无益有害。孙思邈就曾目睹一位古稀老人,竟因肆意行房而丧命。原来在唐代贞观年间,有位七十多岁的村民,突然春情大发,阳事暴兴,甚至白天也想与老妻同寝。每次“春事皆成”。老人向孙氏求教,问主何吉凶。孙氏回答说,这是不祥之兆,就象灯火将灭之时,突然大亮一下,亮后很快就会熄灭。并且劝戒那位老人,赶快禁绝房事。老人不听,仍然恣意行房,结果仅仅四十多天就一命呜呼了。孙氏指出,象这样的老人,不止一个两个,特举一例,叫人们引以指出,在醉酒昏沉、精疲力竭、忧愁恼怒等情下,在患病、大病初愈及女子月经期间,乃至在严寒酷暑或惊雷霹雳之时, 均应禁止行房,否则后果严重。

  比如在醉酒的情况下行房,不但严重摧残自己的身体,而且影响优生优育。《玉房秘诀》就曾说过:“新饮酒饱食,谷气未行,以合阴阳,腹中彭亨,小便 白浊,以是生子,子必颠狂。”又说:“大醉之子必痴狂。”醉酒者精子被酒 精杀伤,如果此时交合成孕,胎儿必定受到损伤,虽不一定都成为“颠狂”或 “痴狂”,但体质和智力受到损害是必然的,甚至产生白痴或头大身小等畸形 儿。晋代大诗人陶渊明嗜酒,他的诗篇篇有酒,本人也几乎天天醉酒,结果所 生五个儿子皆智能低下。陶氏在《责子诗》中写道:“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 实。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阿宣行志学,而不 爱文术。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天运苟如 此,且进杯中物。”雍、端当是一对双生子,即阿雍与阿端,他们已经十三岁 了,却分不清六与七两个数字孰大孰小。其智能之低下,由此可见一斑。陶渊 明认为这是“天命”决定的,于是继续闷酒,“且进杯中物”。殊不知此种可 悲的结局正是他酷嗜“杯中物”所造成的。

  在大汗淋漓不止,身体劳累疲乏的情况下,亦应禁止行房。否则疲劳加房劳,将使身体加倍劳损。而且“劳倦之子必废伤”,对繁衍后代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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