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性虐老婆 我是性变态吗?

2011/12/14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a-A+

  据我们调查,女性性犯罪的性犯罪动机,有19%是为了性报复。她们由于受过男子的玩弄和伤害,就认为天下的男子没有好人,发誓要玩弄男人,对男人实行惩罚与报复。于是主动地去勾引男人,在性交过程中对于男方实行肉体上的性伤害,或设法使男方痛苦,使男方身败名裂--这种心理和做法当然也是变态的。

  由此可见,为了发泄一时的不满情绪而进行性惩罚,但不伤害对方身体,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事情过了度,那就不是常态,而是变态了。

  有关专家认为异常性行为与基因、染色体和性激素无关;他们除了在性欲、性欲对象和性欲满足方式上表现与众不同外,其它人格特征与正常人没有显著表象差别。但性变态同疾病一样,对这些人应及时采用心理治疗,来解救这些人。

  譬如说,男女性生活而感到十分兴奋时,有相互咬齿的现象,这叫“情咬”,这是正常的;如果一定要把对方咬出血来,甚至咬下一块肉来,这就变态了。

  再如,“睹物思人”,这是一种正常现象,可是如果丢开人而单纯恋物,甚至如痴如醉,这就是“恋物癖”,属于性变态的范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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