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代的“男娼”秘史

2014/12/4 来源:a-A+
  男娼比妓女更令人厌恶
  男人作娼,出卖自己的肉体,成为异性和同性的玩弄物,在中国的历史上一直就有,只是由于中国封建社会漫长,夫权意识积淀深厚,对男娼现象史翰不彰,其辞闪烁,稗海难寻。主流社会一直鄙视男娼,认为男人卖淫远比妓女倚门卖笑出卖色相肉体更加令人厌恶,因为男娼是男人的至上尊严遭到了摧毁性的打击。
  男娼首先供贵妇享受
  男人作娼首先是供有财有势的贵妇享用,南北朝时代的山阴公主对刘子业说,“我与陛下虽然男女不同,但都是先帝所生,不应有厚有薄。你宫中六宫佳丽数以千计,供你一人欢娱,而我只有驸马一个,未免不公平!”刘子业觉得有道理,便亲自为妹妹挑选了三十个健美无比的男子,供其淫乐。武则天秽乱宫中,为了引诱张氏兄弟以及薛怀义供自己玩弄,宠优有加,还特设“控鹤监”,广罗天下美男子,号称“面首三千”。贵妇男娼,一是靠淫威相逼,二靠利禄相诱。
  男娼为同性恋权贵服务
  男娼除了为女人玩弄,还为喜欢同性恋的权贵男人所准备。史籍上记载把这种男娼称为男宠、男色、顽童、娈童等,现在的称谓是MB。《说苑》中记载:“弥子瑕有宠于卫灵公,尝有母疾,窃驾君车以出,灵公闻而贤之。异日,于灵公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以其余献灵公,灵公曰,‘爱我忘其口焱寡人。’”这就是“分桃”,至于“断袖”,都是很熟悉的桥段了,这儿就不说了。自此,这样的同性恋行为绵延不绝于书。明清时,在福建、广东、北平等地,同性恋的蔚然成风,女有“闺中腻友”,男有“契哥契弟”。清代还有条法令规定,“优伶的子孙,以至于受逼为奸的男子,不许应科举考试。”这条规定间接说明,当时同性恋的风气的盛行。
  明代“男娼”盛行
  男色由五代至宋,忽然兴盛。陶谷《清异录》说:“四方指南海为烟月作坊,以言风俗尚淫。今京所鬻色户将及万计,至于男子举体自货,进退怡然,遂成蜂窠又不只风月作坊也。” 周密《癸辛杂识》说:“……吴俗此风(指男娼)尤甚。新门外乃其巢穴,皆敷脂粉,盛装饰,善针指,呼谓亦如妇人,比比求合。
  其为首者号‘师巫'’行头‘,凡官家有不男之讼,呼使验之,败坏风俗,莫此为甚。然未见有举旧条以禁止之者。”如上所引。则北宋南宋京师及郡邑,男色号称鼎盛。元代此风似稍衰,至明复盛,上自天子下至庶民,几无一不狎男娼。今分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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