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精人工授精的适应征和禁忌证

2011/3/18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a-A+

  1.不可逆的无精子症,严重的少精症、弱精症和畸形精子症,免疫性不育;

  2.输精管复通失败;

  3.射精障碍;

  4.男方和/或家族有不宜生育的严重疾病,尤其是遗传性疾病,出于优生的考虑可选择供精人工授精,如近亲婚配、家族或本人有严重遗传病、精神病、智力低下、因病使用化疗或放疗后、ABO血型和/或RH因子不合者等 ;

  5.适应证1、2、3中,除了不可逆的无精子症外,其他需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的病人,医务人员必须向其交代清楚:卵泡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也可能使其拥有血亲关系的后代,如果病人本人仍坚持放弃通过卵泡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助孕的权益,则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采用供精人工授精技术助孕。

  供精人工授精的禁忌证 1.女方因输卵管因素导致精子和卵子的结合障碍;

  2.女主患有生殖泌尿系统急性感染或性传播疾病或性传播疾病;

  3.女方患有遗传病,严重躯体疾病,精神心理障碍等 ;

  4.有先天缺陷婴儿出生史并证实为女方因素所致;

  5.女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物,并处于作用期;

  6.女方有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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