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规定医保药店卖百货等将被取消定点资格

2010/11/2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a-A+

  针对一些地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既售药品又卖副食百货,参保人员刷医保卡购买生活用品的现象,11月9日,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医保定点药店“为参保人员用医疗保险卡购买医疗保险规定外的药品、保健品、日用百货、副食品等提供服务,用医疗保险卡兑换现金,采用不正当手段回收药品的”或“摆放和销售日用百货、副食品等生活用品的”,取消定点资格,且两年内不受理其定点资格的申请。

  太原市人保局医保处处长周峰表示,此举有效解决了以往监管人员对医保卡违规消费“难抓现行”的问题,定点药店只要摆放日用百货、副食品等生活用品,就算违规,一票否决。

  太原市目前有医保定点药店230余家,太原市人保局出台的措施效果如何?记者近日暗访了随机抽取的6家定点药店。

  在太原羊市街一家药店,门厅悬挂着明显的标识:“医保卡只能购买医保用药”,药品自选货架上没有摆放日用百货,销售标签注明是否为“医保用药”。记者询问一种非医保用药能否用医保卡结账,被告知无法使用。

  在水西关街一家连锁药店,记者发现有黄金搭档、足浴盆等保健品、保健器材出售,记者问能不能用医保卡购买这类商品,销售人员表示:“它们不属于医保范围,不能使用医保卡结账。”

  在其余4家定点药店,未发现有副食品、日用百货等商品。

  据了解,目前该市各定点药店已进行了医保卡消费的自查自纠,市人保局已开始组织专项检查,违规药店将严肃处理,规范的药店将被树立为示范店和品牌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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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news/jdxw/20101124/3318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