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泄密门”追踪:配方只对国人保密引质疑

2011/1/17 来源:中国青年报a-A+

    名为“mdoctor”的网友日前发帖称,在美国购买的云南白药的说明书里以中英文对照的方式注明了包括散瘀草、苦良姜等中草药在内的7种成分和含量,并且这些成分在美国亚马逊网站的云南白药页面上也可以查询到。云南白药一直被列为国家保密品种、国家中药一级保护品种,有关“保密配方只对国人保密,对国外不保密”的质疑随之而来。

    在这起“泄密门”过去多日后,“当老百姓用药的知情权和保密配方发生矛盾的时候,哪个更重要”,这个问题仍然备受关注。

    在美国公开配方是否泄密

    云南白药集团有5种产品以“膳食补充剂”而非药品的身份在美国销售:云南白药散剂、云南白药胶囊、云南白药膏贴、云南白药酊剂和云南白药气雾剂。根据美国FDA(即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规定,膳食补充剂进入美国市场,须将其所用植物或动物成分进行罗列并备案,膳食补充剂的标签中必须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商、包装商或批发商的名称和地址、所含成分表、服用方法和剂量以及包装规格等。在标明产品所含成分时,既不能含有美国法律规定的有毒植物,也不能含有世界动植物保护涉及的濒危动物和植物名称。

    在美国FDA网站上可以看到,2002年,FDA回复一名经销商的申请时,随信列出了云南白药酊的成分表,共有包括田七、冰片、酒精等在内的9种成分,与在美国公开销售的云南白药酊公布的成分完全相同。但是云南白药集团的官网显示,云南白药酊成分属于“国家保密方”。

    在对“泄密门”的回应中,云南白药集团的一位负责人表示:“云南白药依照美国法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是以不泄密为前提的。”对此,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春光律师认为,如果云南白药在海外公布的只是药品的部分成分,那么就不能认定云南白药泄密或者造成了泄密的危险,中医讲究“辩证论治”、中药讲究“配伍”,同样的药材,可能因为各药材含量的大小、配制的比例,甚至药材的生熟、产地,药品配制的工艺等不同而药效千差万别,也难以根据公布的成分信息和药品本身来反向研究出同样的云南白药。

    “云南白药配方的保密级别是绝密级,保密的期限是永久的,其保护的不仅是一个企业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国家利益。即使是企业本身也无权泄露,如果泄露则企业和相关人员将按照《刑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承担法律责任。”李春光说,“保密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并不矛盾,一般来说,对于药品而言,只要生产、销售合法,并且产品包装、说明书等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即使不公布配方,也不能认定为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

    但李春光同时认为:“保密的范围应当严格限定在规定的范围内,企业不能为追求商业利益将保密范围无限扩大,如牙膏等衍生产品,对于这些产品,除涉及保密的配方、工艺等部分外,包括主要成分在内的其他产品信息应当全部公开,否则就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应尊重患者了解医疗知识的权利

    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副所长何广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配方保密并不会影响相关质量检验。虽然云南白药没有配方,但是依然可以和其他药品一样检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按照国家药典委员会编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进行相关检验。记者看到,云南白药下面没有“配方”一栏,但是同样详细规定了检验步骤。

    关于保密之争,中国医师协会医学科技促进委员会原委员、“加强病人安全管理和教育项目”专家组成员尹安东认为,这首先要看到中药秘方所产生的社会时代和文化背景。

    云南白药产生在小农经济时代,那时候,民间医生在治病救人的同时也要生存,因此他们往往“拥技自重”,有所保留。同时,药方的秘方不宣,可以增加药方的神秘色彩。云南白药的发明人曲焕章从一个草根医生发展为资本家之后,面临“同行是对手”的商业竞争,秘而不宣就更为重要。而进入到国家计划经济时代,同样涉及商业利益,秘而不宣则可以提高身价。


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号“ewsos1”、在线问答“ask_doctor”
分享:
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news/jdxw/20110117/3413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