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过度包装难界定

2011/3/21 来源:京华时报a-A+

  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有代表委员对一些药品的过度包装提出了批评,建议相关部门对不合理包装规格进行清理,对于明显过度包装的药品规格不予审批。近日,记者走访京城多家药店和医院发现,一些药品包装的确存在浪费的现象,但专家却提醒,鉴于药品的特殊性,很难界定药品是否存在过度包装的问题,管理规范的出台存在难度。

  大药盒装小药丸

  “看一次病,拿一大袋子药回去,却也没能吃上多久,盒子大药少。”家住朝阳区的邱女士向记者抱怨,有一次,医生给她开的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出品的拜复乐(盐酸莫西沙星片),近百元一盒的药,拿在手上却“轻得像个空盒子”,打开一看,一盒只有一板,上面只有三片药,每片0.4g。

  3月16日,记者走访部分药店和医院发现,除了拜复乐之外,很多售价高昂的进口药都存在“形式远重于内容”的情况。除了包装形式大于内容外,一些药物还存在大包装套着小包装的情况。由香港余仁生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婴丹和香港保和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珠珀猴枣散等药物都是一盒里装着几个独立的盒子,里面各个小盒子里再装上一小瓶药物。

  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剂科主管药师万里燕表示,虽然药品包装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显示产品质量。然而,目前药品包装上存在的盒大量小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患者的负担,生产厂商应从患者角度考虑,在保证药品质量的情况下,合理使用药品的包装。根据药品的大小、规格等特点选用适度的包装。

  包装规范迟迟未出台

  “一分价钱一分货,在不知道疗效的情况下,看起来包装更精美的药品自然能引起消费者更多的信赖”,药店专业人士胡海表示,自2001年我国实施非处方药和处方药分离管理后,开放式柜台的药店让老百姓买药可以货比三家,这也让众多制药企业开始在包装上花费了更多心思。

  不过,药品包装要想真正杜绝过度包装,似乎还很难规范。此前相关部门出台了食品与化妆品过度包装的规范要求,但关于药品包装的相关规范迟迟未能出台。

  北京军区总医院药剂科谢予朋博士表示,药用包装材料、容器要求比较严格,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凡生产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的企业,必须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发给《药用包装材料容器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

  从药品安全的角度来看,正规药厂生产的药品包装需要考虑到药品运输、储藏和使用,因此很多内包装和外包装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对于药品的包装很难判断是不是存在过度包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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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news/jdxw/20110321/3566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