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排查:两个售卖点的韭菜被销毁
据介绍,为及时掌握城区韭菜质量状况,把有毒有害韭菜拒于市场之外,南阳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3月26日对中心城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量贩、流动摊贩的韭菜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当天共抽取样品106个,其中超标样品两个,一个来自市区永安路谢朝献经营的韭菜,一个来自七里园一生缘超市,超标农药残留主要是甲拌磷。该检测中心对这两个售卖点的韭菜一律进行了收缴封存,进行销毁,当天共销毁毒韭菜206公斤。
另外,该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还对韭菜超标样品的源头进行了彻查,最后找到卧龙区陆营镇和宛城区瓦店镇两个韭菜种植基地,现已对这两个基地的韭菜全部进行了铲除。
该市农业局于27日下午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各县市区开展韭菜产地排查工作,加强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扩大检测范围,增加检测频次,严防毒韭菜流入市场,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加大农资市场管理力度,积极指导农民科学合理用药,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农业局:肉眼无法识别“毒韭菜”
韭菜农药残留超标不止发生在南阳市,从近几年汇总的情况看,食用韭菜后中毒的不在少数,有地方还出现食用后中毒身亡的案例。那么韭菜还敢食用吗,能否通过肉眼观察来判定是否在种植环节使用了违禁农药,南阳市农业局彭科长介绍说:“外相咱们谁都看不出来,必须经过仪器的检测。韭菜还是敢吃的。如果就是在大的批发市场,超市量贩,经过检测才可以上到市场上销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如果因此致人生病、死亡都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法律责任,因此我们在这里提醒菜农和中间商,不能为了贪图小利而不顾消费者身体健康。另外,我国在立法上也需要进一步健全各环节出证出票、索证索票制度,以便出现问题后能及时找到问题蔬菜源头,避免更大危害发生。
相关事件回顾:
青岛“毒韭菜”事件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晚高峰》2010年4月9日17时33分报道,海南“毒豇豆”事件中涉及的13名相关责任人刚被问责,青岛市再爆惊人的“毒韭菜”。
从4月1日开始,青岛一些医院陆续接到9名食用韭菜后中毒的患者,他们都是食用韭菜之后出现了头疼、恶心、腹泻等症状,经医院检查属于有机磷中毒,也就是说韭菜上的残余农药严重超标导致中毒。目前这些患者经过救治身体已经恢复了健康。
截至4月8日,青岛市一共抽检韭菜近2000批次,检出农药残留超标蔬菜1930公斤,已全部销毁。这次事件发生以后,青岛市工商所管理员们每天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商场超市等地实施不间断的拉网式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早市晚市监管,将韭菜等易发生农药残留的蔬菜作为整治重点,并建议消费者今后在购买蔬菜等农产品时尽量到合法、正规的市场购买,以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