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业城市难“治喘” 三成尘肺病人出自淄博

2011/4/11 来源:山东商报a-A+

  齐国故都、聊斋故里、足球起源地、陶瓷名城、工业大市……一大串锦绣名号之下,淄博市却有着自己的阵痛:在这个占全省总人口不及1/20的地级市,却生活着全省约1/3的尘肺病人群体。不久前,全国人大的调研组和专家们专程来到淄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进行专题调研,足见对淄博职业病防控的重视。

  时至今日,淄博在这方面仍面临着诸多困局,其中不少困难也是全国在职业病防治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万例的职业病人

  根据淄博市政府相关公开数据,2002年淄博市共有人口总数为412.03万人。但在这个总人数不及全省1/20的地级市,却生活着数量众多的职业病病人。记者了解到,今年最新的公布数字是,目前淄博市累计职业病9500余例,尘肺病发病人数已达8500余例,并且以每年200-300例的速度递增,其他职业病人1000余例。

  更让人不安的是,另外尚有约10000余例可疑尘肺病人潜在发病危险。

  据了解,目前淄博市石油化工、矿山开采、冶金、有色、建材、陶瓷、制药、电力等35个行业,约11080余家法人单位不同程度存在职业危害。而作为一个资源性城市,淄博煤矿、陶瓷、建材等工业企业历史悠久,数量也较多,这一实际情况导致了淄博成为尘肺病的高发地区,淄博市的尘肺病人数差不多占到了全省尘肺病的1/3。据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相关专家介绍,从历年来职业病发病数据看,2007年最高,近三年呈下降趋势。

  “市长令”施行不理想

  记者了解到,早在上世纪末,淄博市很早就对职业病的防治进行了规划部署。1999年5月25日,时任淄博市委副书记、市长的张建国就签署了淄博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淄博市职业病防治监督办法》已经1999年5月16日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但据记者了解,这个1999年颁布、时至今日仍然有效的办法现行实施情况并不理想。例如,在该办法中规定“单位应当对曾长期从事过有害作业的并可能患晚发职业病的离休、退休和调离岗位的劳动人员,进行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但当地一家石料厂的负责人却对记者表示:“人离开了厂子,肯定就和我没关系了。难道要我对他们负责一辈子?”

  采访中淄博市职工健康监护所所长、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副主任医师周忠华也向本报记者表示,防治职业病除了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外,更重要的是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程度。

  仅存的地级职业病防治院

  “以前全省有五家专门的地市级职业病防治院,现在就只剩下我们自己了。”说这话时,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副主任医师周忠华挪动了下身体,表情有些遗憾。

  据介绍,此前我省原有5家独立的地市级职业病防治院,均为差额事业单位,但因政府投入不足等原因,近年来都陷入员工工资难以保证,人员培训、设备更新等靠筹资支撑,事业发展困难的处境,济南、泰安、青岛、烟台四地的职防院相继被综合医院合并或靠发展其他业务生存。

  采访中周忠华告诉记者,此前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也是以职业病人的诊断治疗为主,近年来在市政府的支持下,也开始进行了一些变革,开始对辖区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工作。但在实际操作中,这项前瞻性的创新工作却遇到了种种困难。周忠华表示,近几年他们每年为近1500家企业、11余万人次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服务,但只有“少数”单位是主动前来进行监测或为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少数”是多少?在回答记者这个问题时,周忠华面露难色,“以前基本没有,这几年逐渐有所好转,去年也就几十家吧,主要还是靠我们去督导安排。”

  除了企业的“不感冒”,职业病防治院还面临着只有监督权,没有执法权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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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news/jdxw/20110411/360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