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地
满院腐臭味 摊贩已习惯
昨晨6时许,执法队又赶赴摊主家中查抄过期食品。据悉,男摊主姓仲,其暂住地位于西红门镇志远庄村,是一处约40平米的独院,月租金700元。
置身院门外,可闻见空气中弥漫的浓烈腐臭味。院内有两间房屋,其中一间放置了约百余箱、半人多高的过期食品。屋内一个大冰箱里装有过期的骨肉相连等食品,数十袋装有过期食品的蛇皮袋占据了半个院子,成群的苍蝇在空中飞舞着。
“我们都习惯了。”仲某有些尴尬。他说自己早先在通州梨园的狗市经营狗粮生意多年,无论在哪家市场,都没人管过,“顶多每天给市场10块钱。”以前他骑着三轮车卖过期食品,后来买了电动三轮车和面包车。他们每天3点多起床,4点半开始在农贸市场门口摆摊卖货。
“我们卖的是狗粮。”仲某的解释被工商人员当场反驳,“过期食品也不能当狗粮卖。”随后,百余公斤过期食品被装上了车。工商所的相关负责人说,这些东西将运到朝阳一家垃圾销毁场进行处理。
仲某听后摇摇头说:“以后不卖了。”
快餐店
储物间一角 翻出腐烂肠
昨日下午2时许,大兴区卫生监督所执法队员对万源吉庆市场附近的餐馆和麻辣烫摊点进行抽样检查,未发现使用过期肠。
前日,记者曾发现一厨师在仲某摊位购买过期食品并带回快餐店。昨日下午3时,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来到该快餐店。执法人员询问男店主有无火腿肠销售,男店主坚称没有。
执法人员在储物间一角发现一蛇皮袋卷在被褥中,拉开被褥,满屋腐臭味,蛇皮袋内有不少4粒装的金锣脆皮肠,有的包装已被拆开。男店主改口称店里有火腿肠,但都是这种脆皮肠,是4元一袋从正规超市购得。
随后,执法人员又在储物间发现一蛇皮袋,内有近20斤的火腿肠,品牌多样,均已过期。部分火腿肠的真空包装内已长出霉斑,用手触摸,肠体虚软,明显已腐烂多日。
店主随即承认,猪蹄和火腿肠是前日从仲某处购得。当日,他买来的7个去掉包装的酱猪蹄和近20公斤火腿肠已售出部分,“猪蹄拿水煮过后卖给食客,昨天卖了5个。火腿肠切片炒菜,用掉七八根。”
刑法修正案(八)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3到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过期肠流向示意图
厂家 火腿肠、猪蹄等食品出厂后,一部分由各地经销商负责销售。
超市 经销商将食品配送到各超市,进行销售。过期卖不掉的食品,超市退给经销商。
经销商 部分经销商仓库内过期火腿肠等达到一定量后,会联系专门收购过期食物的商贩,低价售卖。
商贩 不法商贩收购了过期食物,放在家中保存。定期送到市场公开售卖。
小餐馆 一些贪图便宜的餐馆老板购买过期食物,经过再次加工,将过期食物做成饭菜端上饭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