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入学、就业体检中取消乙肝五项检查项目
1月2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三部门公布《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维护乙肝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三部门此前已下发通知,明确规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查。
意见稿在第一条中明确要求,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取消乙肝五项检查项目。
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在开展各阶段教育招生入学体检时,不得检查“乙肝五项”。用人单位在招工、招聘体检中,不得将“乙肝五项”检查列入体检标准,也不得要求应聘者提供“乙肝五项”检测报告。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五项”检查服务。
但并不是所有人和行业都取消乙肝五项检查。意见稿指出,因职业特殊确需在就业体检时检查“乙肝五项”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研究报告和书面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方可进行。
未经卫生部核准,任何行业、单位不得自行将“乙肝五项”检查项目列入入学、就业体检标准。军队、武警、公安特警的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为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平等入学机会,去年2月,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发文要求,普通高校入学体检须取消乙肝检测,但“乙肝斗士”雷闯发现,公安类专业的招生体检仍沿用旧标准,即“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雷闯致信全国43所公安政法高校和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门,建议公安类专业报考取消乙肝限制。昨日,公安部回复称,将在明年高考中取消乙肝项目检查。
乙肝斗士致信教育部、公安部门
但“乙肝斗士”雷闯发现,公安类专业的招生体检仍沿用旧标准,即“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雷闯致信全国43所公安政法高校和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门,建议公安类专业报考取消乙肝限制。昨日,公安部回复称,将在明年高考中取消乙肝项目检查。
公安专业仍查乙肝
7月6日,雷闯发现公安类专业和政法高校提前录取专业(公安类)的高考录取体检标准仍然沿用旧标准,限制携带乙肝病毒的考生报考。然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去年就已取消入学乙肝项目检查,现在除特警外,已不再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警察职业。
雷闯表示,去年2月11日,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取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限制;取消乙肝项目检测。”
下一页:建议终获权威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