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籍朱先生向南海网反映,他于2月24日在万宁市后安镇某工地打工时,右眼受伤致失明,10月11日,万宁市医院居然以“一只眼瞎了,达不到残疾标准”为由,不给他做残疾鉴定。这是为什么呢?

切割钢筋时,刀片崩裂致右眼失明
朱先生告诉南海网记者,经人介绍,他到了万宁市后安镇某工地打工,由于缺乏法律意识,他并没有与业主或包工头等签订劳动协议等。2月24日16时许,他在切割钢筋时,所用的刀片突然崩裂,飞向他的右眼,造成了右眼失明。南海网记者在一份海口市医院开出的病历上看到“右眼球破裂,右眼眶内有异物,右眼睑有裂伤,医生建议:安装异眼”。
已投保,开出残疾证明就赔付
朱先生说,自他住院以来,包工头付了医药费,出院后,他多次找包工头等相关人士,想获得赔偿。对方称,要求他先做个残疾鉴定,再根据情况商量赔偿事宜。南海网记者联系上了包工头陈某,他说工地已经给工人们办理了保险,他也知道朱先生的情况,相关医疗费都已垫付,只要朱先生开出残疾证明,保险公司会根据投保协议,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