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敬烟遭拒 一拳砸爆对方眼球赔偿26万元

2011/11/23 来源:山东商报a-A+

  刚认识的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只因为自己在给别人敬烟时对方表示不抽烟,嫌对方“不识相”男子张某竟然当场将点燃的烟头在对方脸上蹭灭,随后将其一顿暴打,导致对方眼球破裂,最终不得不摘除眼球。日前,经济南长清法院审理,男子张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两年,缓刑三年。张某与其他参与殴打的成员一起赔偿刘某经济损失26万元。

  据了解,受害人刘某家住济南市长清区,在和一个朋友吃饭过程中,刘某遭遇了生命中的一场噩梦。吃饭当天,当刘某和朋友刚刚在饭店落座后,恰好遇见了被告人张某也来到该饭店吃饭。由于刘某同桌的一位朋友与张某相识,便热情的邀请张某一起吃饭。

  张某落座后,便和同桌的酒友打起了招呼,当张某向刘某打招呼时,刘某因为忙着其他事情并没有注意和回应,这让张某感觉很不舒服感觉挺没面子。随后,张某开始向在场的人敬烟,当轮到刘某时,刘某以自己不会抽烟为由,拒绝了。这让张某十分恼火,之前压抑的情绪瞬间爆发,当时张某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咋舌的举动——他竟然将已经点燃的香烟在对方脸上蹭灭,紧接着又打在刘某的左眼及鼻子左侧一拳。一时间,房间里乱作一团,和张某关系较好的几个朋友也参与到混战之中,期间张某用戴着戒指的拳头打在了刘某的左眼上,刘某眼里接着流出血来……

  发现刘某眼睛出血后,慌了神的一伙人赶忙停止打斗将刘某送至医院,结果经鉴定,刘某的左眼外伤致眼球破裂、晶体缺失、脉络膜脱落及玻璃体出血。经治疗视力无光感,左眼球被摘除,经鉴定,构成重伤,五级伤残。

  前不久,此案经济南长清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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