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被教师踢倒摔断手

2011/12/22 来源:深圳晚报a-A+

  “孩子再调皮,老师也不应该踢他,让他骨折啊?!”事发3个多月前,6岁的小波(化名)在上体育课时被教师踢了一脚摔倒,右手骨折,鉴定为轻伤,10级伤残;事发后当事教师一直正常授课,就读的东方半岛学校仅垫付一半医药费,没赔偿也未退学费。谈起这事,小波的家长柳先生很是气愤。12月21日下午,柳先生一家再次来到学校,但被校方拒之门外。罗岗派出所称之前多次协调双方,现在校方仅愿意赔偿8000元,目前正在将材料上报龙岗公安分局法制科,看是否立为刑事案件。

  体育教师踢伤小学生

  12月21日,6岁的小波坐在东方半岛学校门口。他的背后是一条表达诉求的横幅。小波称,9月13日上午上体育课,因为“有个女同学在后面挤我”,因此就没有排好队,体育教师刘老师就踢了他的小腿,然后他就摔倒在地,手很疼。柳家出示的病历表明,当天,小波就先后被送到布吉人民医院和儿童医院,拍片显示为骨折,随后手术植入了“不锈钢克氏针”,打上了石膏。

  学生被评定为十级伤残

  有罗岗派出所公章的文件显示,柳先生9月18日到派出所报警,直到11月7日,罗岗派出所才以涉嫌“殴打他人案”提出法医鉴定委托书,案情描述为“受害人×××因排队不整齐被体育老师用脚在右小腿肚踢了一脚,导致×××摔倒,右臂骨折。”随后,法医鉴定小波伤情为轻伤。11月16日,龙岗公安分局法医门诊出示的文件显示,小波“《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评定为十级伤残”。

  柳先生称,“事发后派出所要抓人,刘老师就老来我们家相求,要我们跟派出所说和解,我们就没追究。哪想到过了这么久,他们医药费都只垫付一半,学费不退,其他钱一点不赔。”柳先生称现在一逢下雨天,小波就会说右手痛,不能使劲。

  是否立案还待龙岗公安分局来定

  记者欲联系东方半岛学校校方负责人,负责人未出现,仅让保安转告记者,“事情在协调”。罗岗派出所回应:“因为这件事发生在师生之间,情有可原,同时双方都在协调中,所以没有立案。双方本来同意赔偿2万元,但现在校方反悔了。罗岗派出所称目前正在准备材料,报龙岗公安分局法制科,稍后才能知道是否以刑事案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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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news/jdxw/20111222/4785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