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大学女生遭讲师性侵 因超追诉期不得起诉

2012/1/12 来源:中国新闻网a-A+

  一名就读台湾龙华科技大学的女毕业生,日前指控一名徐姓讲师常假藉指导制作专题课程,对其进行性侵。女学生一路引忍到毕业,才对该名讲师提告,但却因超过6个月告诉期,法院仅能判不起诉处分。

  据报道,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间,当时就读龙华科技大学的一名女大生,因为要制作毕业专题,接受徐姓讲师(44岁)的指导。不料徐姓讲师却多次利用指导毕业专题时,多次碰触女学生的身体,女学生一开始隐忍不发,徐男却食髓知味,竟对女学生开始毛手毛脚。

  女学生事后才将这件事情告诉校内周姓老师,并在去年4月向校方提出申诉,校方也对徐姓讲师记两小过和不得担任导师职务。徐姓讲师在接受校方调查时,便称和受害女学生“很亲近”,是为了替她打气加油,才会不小心碰触到对方。

  女学生在去年9月15日对徐姓讲师提告,但因距离犯行时间超过半年,尽管检方认为徐男有性骚扰意图,但最后全案仅能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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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news/jdxw/20120112/4957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