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一官员称因经费没谈妥,技术准入监管工作至今未开展
台湾眼科权威蔡瑞芳日前宣布停做激光近视矫正手术引起公众关注,蔡医生再发声明称该手术有其安全性,只因他担心手术可能令角膜瓣没有愈合从而导致眼睛长期发炎,才决定封刀。这是他个人的决定,没有反对激光矫正近视手术的意思。
不过,有眼科医生反映,手术本身不存在问题,但背后庞大的利益会驱使医生将不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领向手术台。卫生部两年前曾颁布规定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激光近视矫正手术的监管工作,但广东省卫生厅一相关负责人表示,省卫生厅至今没有掌握省内该类手术的临床应用情况。
广东省对展开激光手术医院登记以及准入等工作迟迟未实施经费没谈妥监管令难行
根据卫生部2009年颁布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而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手术被归为卫生行政部门应“加以控制管理”的第二类医疗技术———即“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具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这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根据卫生部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当自准予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之日起2年内,每年向批准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症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
昨日,广东省卫生厅一名相关负责人表示,2010年10月15日,省卫生厅已下发了《关于公布我省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的通知》,公布了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包括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手术等12项医疗技术。
目前全省有多少家医院开展这项手术以及手术例数,卫生厅还没有掌握这个数据。为何对开展该手术的医院登记以及准入等工作迟迟不实施?该负责人坦言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费用没有解决。“由于医疗机构提交申请后,第三方审核,这个审核工作会产生工作费用,但是费用谁出还没有解决。我们正与有关部门沟通,申请由财政支付,但是还没有确定。”
据悉,该手术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卫生厅初定是广东省医学会。广东省医学会副秘书长朱宏表示,“据我们了解,确实是因为收费标准没有定下来所以还没有开展。”省医学会若受委托,将对欲开展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手术的医院进行资格审查以及制定相应的标准。
有医生反映某些医院因经济效益为不适合做手术的病人动刀医院逐利来者不拒?
深圳市眼科医院角膜及眼表病区主任姚晓明透露,深圳眼科医院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从美国引进了国内第一台准分子激光手术仪,门诊量异常火爆,每年都有几千台手术的量,后来这种手术开始在各大医院推开,“当时做这种手术是需要上岗证的,我们到北京考试的时候看到,会场里黑压压的全是人,因为这种手术效益好,连做儿科和妇产科的同行也来凑热闹”。
不过,匆忙上马必然带来不小的风险,姚晓明表示,深圳一家医院曾经从国外引进来一批“专家”做这种手术,但因为技术不成熟,给患者带来了很多并发症,甚至视力还不如从前。“我接触过两个失败的病例,有因为不适合手术而强行进行导致圆锥角膜突出,也有术后发生感染,通过治疗也只能恢复到0.6的”。
“如果是眼角膜太薄、近视度数太深,术后可能造成圆锥角膜。”广州耀东英智眼科医院教授徐虹表示,激光近视手术要保证在安全系数以内。此外,有干眼症、角膜炎、散光等病症的患者,也不适宜施行激光矫正手术。
徐虹说,正因如此,激光近视手术要严格掌握适应症。但有些医生、机构为了经济盈利,放宽了适应症的范围,为不适合的病人做了手术,就可能带来并发症。在一些医院的广告中,甚至看到“矫正2000度、3000度近视”的宣传,行家看了觉得完全是不现实。在适应症放宽时,激光近视手术的风险也就大了很多。
徐虹建议,作为预防办法,要提高病人术后状况的透明度,让患者知情,这样可以让医生在选择手术的时候更慎重。“现在的情况是,一个手术做完了,医生就让你走人,没有复查,或者(术后材料)看都不让你看。等出了并发症以后再回来,你哪知道当时做得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