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双氧水煮泡发霉牛肚销售

2012/5/16 来源:东南网a-A+

  母猪肉制成“牛肉叉烧”

  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刘某作坊里查获的一批“熟牛肉叉烧”均为非牛肉制品。刘某称,他先买来冷冻的老母猪肉,放在水池里化冻,然后把肉切成1斤左右的小方块,放进大桶里加入盐、磷酸盐、保水剂,腌制一天一夜。腌好之后,就放到锅里煮。等锅里的水开后,加入红粬粉,再放入猪肉煮,一般十几分钟就捞出来。这样加工出来的肉被叫做半成品“牛肉叉烧”,如果有需要继续加工的话,就放入调料再煮,煮了20多分钟后再放进牛肉香精。晾干后,老母猪肉制成的“五香牛肉叉烧”就做成了。

  据工人供述,烧制这种牛肉,一般用大锅放700斤左右的水,然后再放胭脂红一小勺。刘某说,肉里面放红粬粉主要就是让肉的颜色红一点,添加牛肉香精,是为了让老母猪有牛肉味。

  流入农贸市场甚至超市

  据刘某说,他生产的假牛肉,主要是通过他在凌家塘市场租用的摊位进行销售,小部分是零散顾客来买,大部分都卖给了大客户。他销售的一部分“牛肉叉烧”,卖给了周边的小卤菜店、小饭店。大部分卖给昆山一个老主顾戴某(另案处理),而戴某此前因生产这种假牛肉被判刑,刘某卖给戴某价格是14.5元每斤,一天要卖给他一百斤到三百斤不等。 戴某拿着这些肉在昆山一家农贸市场销售,价格是32到35元每斤。

  李某是常州一家连锁超市承包肉柜的,刘某销售牛肉时如果是真货就在货单上注明“A牛肉”,如果是假牛肉就注明“B牛肉”,假牛肉卖给李某价格是18.5元每斤。另外,某品牌冷鲜肉的一名员工还从刘某那里买假牛肉私下里做生意。不过,刘某称,他卖给常州另外一家大型连锁超市的牛肉是正宗的,因为对方要求严。

  只能以较轻罪名起诉

  昨天,武进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武进检察院指控,2011年10月以来,刘某雇用周某等人,以冷冻猪肉为原料,添加红粬粉、胭脂红、牛肉香精等加工成假牛肉,累计销售给江苏昆山柏庐批发市场的戴某假牛肉5106斤,金额74037元;销售给凌家塘农贸市场上的某品牌冷鲜肉店店员周某160斤,金额2700元。2011年12月31日案发时,查获假牛肉及过氧化氢等相关物品。 昨天,法院当庭判决刘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在庭审中,承办检察官表示,虽然刘某生产加工牛肚牛杂使用了过氧化氢,但由于没有相关职能部门能够提供相关鉴定证据,不能以罪名较重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来起诉。

  食品加工不得使用双氧水

  武进食安办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按照国家规定,双氧水不得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但由于双氧水挥发性强,这给执法机构取证带来难度。而胭脂红、红粬粉不得在肉制品中检出,“按照目前法规,如果假牛肉里检出红粬粉、胭脂红,也只能说是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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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news/jdxw/20120516/6358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