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餐安全事件频发 地方政府延拨挪用补助款

2012/5/26 来源:瞭望a-A+

  莫让营养餐打折

  尽量延伸配套好相关经费,尽快出台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系统化操作制度和实施细则,以避免营养餐“打折”

  近期云南、广西、贵州等地相继曝出与学生营养餐有关的食品安全事件,广西百色市那坡县有学校3元营养补助被供货商套利1元、云南镇雄县木卓乡六井村苍坪小学203名学生食用营养餐后出现身体不适症状、云南宣威市双龙一小的学生在糕点里吃出了鸡毛等,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这一系列事件的背景,是为提高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地区学生的健康水平,我国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由国家对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80个县市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按每人每天3元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政策推进近一年来,学生的营养餐到底如何?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还存在哪些困难?如何完善营养改善计划?带着这些问题,《了望》新闻周刊记者在贵州、甘肃等地进行了采访调研。

  有餐费缺食堂

  记者调研了解到,由于之前没有成熟的经验,加之试点县条件所限,在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很多地方在摸着石头过河,落实情况各异,进展也不统一。

  在贵州罗甸县班仁乡中心学校,记者看到,一年前还在学校周边空地上自己生火做饭的孩子们,如今已在崭新洁净的食堂里吃上了热腾腾的午餐。在贵州省麻江县柿花小学看到,当天学生午餐是“三菜一汤”——辣菜炒肉丝、豇豆炒肉、小瓜炒肉、排骨冬瓜汤。

  贵州省教育厅学生资助办主任周忆江告诉记者,从去年秋季开始,贵州省投入资金6亿元,在全省88个县规划新建或改扩建了9961个农村中小学食堂,并购置冰箱、冰柜、消毒柜等设备。目前,绝大多数食堂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甘肃大多县区春季开学后就开始为农村中小学生提供营养早餐,但在一些县区,直到今年4月中旬还在最后“冲刺”。记者采访时,一个已经完成了配餐企业招标,一个即将进行。另据媒体报道,在陕西等地一些偏远区县,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时存在“文件精神与实际行动不同步”的现象。

  国务院在《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学校有食堂的或者可以配备食堂的,实行食堂供餐;学校目前没有食堂,可以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山区的学校或教学点,由于规模小或其他原因,配备食堂的成本过高,购买供餐服务业不具备,可以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

  在甘肃等地,记者注意到,许多试点县区,由于学校分散、没有食堂、资金缺乏,很多学校普遍选择向企业采购鸡蛋和牛奶的“蛋奶工程”。

  “目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食堂的只有3所,其他372所学校都没有食堂,这一状况决定了该县在供餐方式上只能选择向企业采购牛奶和鸡蛋。”甘肃省武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石尚荣说,等将来建成食堂后,按照“建成一所转换一所”的原则,逐步实现由食堂供餐。

  贵州省教育厅资助办主任周忆江介绍,在总结部分地区供餐经验的基础上,贵州省提出各试点县可按照“四统”模式,对粮、油、肉食和蛋类等大宗物资,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置、统一配送”。

  采访中,一些教育主管部门、老师反映最强烈的就是食堂建设及配套措施滞后。今年以来,贵州省65个纳入国家计划的连片特困地区县,陆续启动了营养餐项目,但受地理条件、资金等方面限制,一些学生人数较少的教学点尚无力建造食堂。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为例,目前还有846个教学点没有食堂,并且布局分散、偏远,实行供餐难,教师数量少,委托家庭供餐难度也较大。

  甘肃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58个县区,主要分布在黄土丘陵地带、南部山区、高原地区,学校分散、学校食堂不足。陇西县实施营养计划的276所学校,只有43所学校有食堂。

  按要求,没有食堂的教学点可通过向周边农户托餐,让学生吃上热饭菜,然而一些基层校长介绍,很少有农户愿意接手托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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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news/jdxw/20120526/658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