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就“致癌酱油”诉威极

2012/6/7 来源:39健康新闻a-A+

  医网快讯摘要:针对上月底传出的“威极工业盐水制酱油”,知名调味品企业海天被牵连一事,昨日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有限公司表示,已就此起诉威极公司,海天在起诉书中一共提出了“停止侵权、登报道歉、索赔千万”3大请求,此外,海天还称会对“之后发生的损失继续保持追究的权利”。

  海天起诉索赔千万

  昨日,海天方面向证实,海天已起诉威极公司,起诉书是于5月30日提交给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这份民事起诉书里,海天方面提出了3大请求。

  首先,海天方面要求威极立即停止侵权、停止继续实施不正当竞争,并且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也就是说,威极公司不能再使用“威极”作为其公司名。其次,海天要求威极在全国主流媒体上刊登道歉声明,消除影响。其三,海天要求威极赔偿1000万元。

  对于起诉书中索赔千万的请求,海天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这其中包括海天为消除影响、防止损失而在媒体上刊登的澄清公告费用、包括威极种种行为误导公众影响海天产品销量下滑的损失以及律师费用。海天相关负责人日前曾表示,威极调味并不是海天的子公司。“像他们这种小品牌就想往知名品牌上靠,跟我们一点关系也没有。”

  销量当天降25%~50%

  海天方面昨日还表示,威极公司“采取种种不诚信的手段”使公众对海天公司相关产品的来源产生混淆。甚至在媒体对此曝光后,被告职员在接受采访时还大方承认威极公司就是海天公司的生产商。

  据海天起诉书,海天公司之前平均每天的销量可以达到1900万元,但威极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致原告产品销量严重下滑。以家乐福超市为例,当天销量就下降了25%~50%。

  海天上述负责人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起诉书销量下滑的数据仅仅是初步估计的,目前负面影响还未消除,销量仍未恢复,造成的损失要远大于起诉书中所述,对后续的损失继续保持追究的权利。

  焦点

  威极是否“傍名牌”

  据媒体报道,海天称,在威极登记成立之时,海天已成为全国大型企业,并取得了“威极”酱油的商标注册专用权。这种情况下,威极仍使用“威极”字号,属于“搭便车”、“傍大牌”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了海天的商标专用权。

  威极方面强调其商标“是经过工商部门认可的”。威极代理律师表示,威极是1998年在高明成立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不是驰名商标,跨县级以上单位品牌不受保护,海天2005年才迁到高明,因而威极的行为并不构成商标专用权侵权。

  链接

  威极法人代表、厂长被拘

  据昨日日报报道,对此事件,高明区威极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关群馨及该厂厂长陈裕华已经被高明警方刑事拘留,他们涉嫌的罪名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陈裕华此前在接受采访时承认,其从其他途径购买了私盐,但确实是能吃的,绝不是媒体报道中所称的工业用盐。

  此外,据他介绍,其工厂规模很小,和海天集团没有任何关系。

  事件回放

  海天被疑涉“致癌酱油”

  5月24日,佛山高明区政府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当地群众在3月底爆料,称高明区杨和镇某大型调味公司购760吨致癌工业盐水造上万箱酱油,至少65箱“草菇老抽”流入市场。随后高明区查处该案,涉案企业是位于高明区杨和镇的威极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据初步调查,涉案工业盐水26吨,其现场涉案产品被查封。

  因涉案企业名称“威极”与海天公司旗下知名产品"海天威极生抽"相同,引起众多网友猜测:涉案公司与海天公司有关,“或为海天的子公司”等。

  当日,海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涉案公司和海天没有任何关联,海天从未委托涉案公司生产任何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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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news/jdxw/20120607/682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