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孕妇被引产:是谁杀死了那个孩子?

2012/6/27 来源:医网a-A+

  6月2日,陕西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渔坪村三组村妇冯建梅,在镇政府干部的强制要求下,被迫引产了已经七个月的女婴;6月4日上午,冯建梅的小姑子将该事件爆料给媒体;6月11日后,各媒体论坛微博后对事件进行重重曝光;6月12日山西人口计生委召开紧急会议,决定派工作组赴安康调查;6月14日,安康市对该事件定性为“确有公职人员存在违规履职行为”,相关人员受到处罚,副市长向受害人道歉;6月24日,微博爆料,因为冯建梅家接受了德国媒体的采访,家门被挂“痛打卖国贼,驱出曾家镇”的横幅;6月26日,安康市通报调查结果与处理决定,认定这是一起强行实施大月份引产的违规责任事件,并对镇坪县相关干部进行了处理。至此,表面上该事件已经处理完毕,但事件算没算完,还有没有后续突发状况笔者不得而知。在此,只想痛心反思,是谁杀死了这个“孩子”?

  第一,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但是30年前依据当时情况制定的国策现今还合适否?

  第二,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下,也有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而曾家镇计生办无视该规定,对已成形的七个月胎儿进行引产,这显然不合法理人情,是杀死胎儿的第一号“刽子手”。

  第三,虽然整个舆论一直在讨伐计生部门,同情冯建梅一家的遭遇,但是,笔者思考之后不得不问被引产的胎儿符合二胎政策吗?笔者查阅资料后,从政策角度解读,冯建梅非农户口是不符合二胎政策的,既不符合政策,又非要生下这个孩子,那为什么不好好的进行自我保护?

  至此,仿佛看到一方虽然无各种手续,却以为计生部门不敢(引产大月份胎儿),逼另一方就犯,另一方也以官大压死人的气势,进行了简直粗暴的所谓“执法”。于是悲剧酿成,七个月胎儿被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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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生 我们该反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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