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一名医院院长受贿被判10年

2012/7/28 来源:39健康新闻a-A+

  医网快讯摘要:昨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因受贿罪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被告人珠海香洲区人民医院原院长汪绪元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1年期间,在香洲区人民医院药品招标采购过程中,被告人汪绪元承诺给予李光球等6名药品供应商提供关照和方便,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9.1万元。

  2007年至2010年期间,在香洲区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多功能平板数字胃肠机等多种医疗设备的过程中,被告人汪绪元通过向医院相关工作人员打招呼,以及在招标前事先将医疗设备采购清单和有关价格信息提供给医疗设备供应商等方式,从医疗设备供应商陈信平、郑学寨手中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7万元。

  2005年,在香洲区人民医院X线摄影系统(DR)及数字化放射科(PACS)系统采购过程中,被告人汪绪元在确定采购珠海友通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产品后,指使何丽珈(另案处理)出面与供应商耿音心商谈具体事宜。在《项目采购合同书》签订后,2007年至2009年期间,被告人汪绪元分多次通过何丽珈收受耿音心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0万元,其中被告人汪绪元分得人民币12万元,何丽珈分得人民币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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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news/jdxw/20120728/757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