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网快讯摘要:54岁的李先生在体检中心体检时未发现异常,但时隔半年却被诊断为肺癌,两个月后医治无效死亡。李先生家人认为体检中心漏诊严重疾病,造成李先生延误治疗时机,遂将体检中心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00万元。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李先生家人称,2010年6月,李先生在体检中心进行了体检,体检报告显示“胸部正位DR未见异常”。2011年3月,李先生因呼吸衰竭、肺癌死亡。后李先生的家人调阅李先生体检时拍摄的胸部正位DR片,发现当时左上肺野已经有病变。
李先生家人认为,体检中心漏诊严重疾病,造成患者延误治疗时机。体检中心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了李先生因肺癌死亡的后果,故将体检中心诉至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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