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规定无偿献血者省内异地可直报

2012/8/18 来源:新华网a-A+

  医网快讯摘要:8月17日专电 记者从陕西省卫生厅了解到,为方便无偿献血返还报销工作,保障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权益,调动更多健康适龄公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推动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陕西省卫生厅决定从今年9月1日开始实行省内异地用血直报制度。

  陕西省卫生厅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应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推进方便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省内异地用血报销工作,并将工作的推进实施情况,纳入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进一步完善全省采供血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各地应在现有信息管理平台基础上,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财政经费支持,建立完善采供血服务全过程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辖区内血站和医疗机构采供血服务信息联网互通,简化无偿献血免费用血的审核程序,确保无偿献血返还工作便捷、顺畅完成。

  各采供血机构,应落实专人负责无偿献血异地用血相关凭证的审核和费用报销工作,全省采供血信息管理系统未联网前,由用血地和献血地用血报销机构之间通过手工结算;全省系统联网后,通过网上结算。

推荐阅读:

献血大王梁肇元 二十年献血上百次

北京献血者用血可实时报销 本人及家属优先用血

男子10多年无偿献血逾5.3万毫升

献血新国标被指不严谨


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号“ewsos1”、在线问答“ask_doctor”
分享:
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news/jdxw/20120818/785487.html